黑龙江“卷款10亿外逃行长”受审(图)

2013年10月01日06:20  荆楚网-楚天金报
图为:高山 图为:高山

  9月29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东哲、李东虎、高山等7名被告人票据诈骗、挪用公款、合同诈骗、敲诈勒索、行贿、单位行贿、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9年前,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数亿元存款资金人间蒸发,行长高山随之前往加拿大一去不回。2012年8月9日,已获得加拿大永久居住权的高山回国自首。

  案情回放

  非法占用28亿存款

  9月29日8时30分,庭审准时开始。在法警的押解下,7名被告人一同被带上法庭。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4年间,李东哲、李东虎、高山伙同袁瑛、张立滨以非法手段占用26家存款单位存款276笔,共计人民币28亿余元,造成6家存款单位实际损失人民币8亿余元。李东哲、李东虎所控制的5家车行累计贷款总额人民币8亿元,造成实际损失人民币2亿余元。李东哲、李东虎、藏利伟、蒋月仙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李东哲为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情节特别严重。藏利伟贩卖毒品数量较大,并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本案票据诈骗犯罪、合同诈骗犯罪、敲诈勒索犯罪均系共同犯罪,李东哲、李东虎、藏利伟均系主犯,袁瑛、张立滨、蒋月仙均系从犯。敲诈勒索的部分犯罪系未遂。李东哲、李东虎、藏利伟犯数罪,均应数罪并罚。

  犯罪手法

  偷换印鉴挪用资金

  起诉书宣读完毕后,应公诉机关要求,按照高山、袁瑛、张立滨、蒋月仙、藏利伟、李东虎、李东哲的先后顺序,对被告人进行当庭讯问。

  公诉人:你和李东哲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高山:大约是2000年以前,具体的时间记不清了。我知道李东哲是一名商人,他有很多公司,挺有实力的那种。当时我只是中行河松分理处的主任,有一定额度的揽储任务。认识李东哲后我向他提出过是否可以帮忙拉存款,他答应了。随后又带我见识过他的公司,介绍过很多有实力的高官和企业的董事长。

  公诉人:后来你为什么帮助李东哲挪用资金?

  高山:有三个原因,第一,我确实很想把业绩做上去,李东哲给予了我很大帮助;第二我很信任他,非常信任;第三,李东哲向我承诺过他不会占用存款,只是暂用。

  公诉人:你们是如何实施犯罪行为的?

  高山:刚开始时李东哲是不求回报的,后来有一次跟我提出想贷款,但当时的河松支行还仅仅是一个分理处,并没有贷款的资格。李东哲又提出,能不能将他朋友存在银行的资金暂时用一下,我就给他讲了银行的工作流程,像企业这样的大储户会存在银行一份预留印鉴。而后,我开始帮助他将预留印鉴偷出来,用信封封好后交给李东哲的弟弟李东虎,李东虎将印鉴给他们公司的张立滨,张立滨很快就私刻出印鉴上面的企业名章、财务章和法人名章。他们制作出假的预留印鉴交给我,我再存到银行里,这样李东哲的公司就可以任意地转移储户的资金挪为己用。

  回国原因

  称为将事情说清楚

  公诉人:李东哲找到的这些揽储单位会给予一定的好处你知道吗?

  高山:开始我不知道,那些事都是他自己在做,我没参与过……李东哲这么做的原因也是因为自己有利益,但他每次转移资金赚钱后都会及时归还,如果有的单位突然提取资金的话,我也会帮助他拆东墙补西墙。

  公诉人:你们的事情是怎么败露的?

  高山:因为东北高速集团在吉林省输了官司,然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来我们银行准备查封东北高速存在我这的2.9亿元,但实际这笔钱被李东哲转移投资了。我马上电话通知了李东哲,让他快点把钱还上。他说让我想想办法,也就是继续拆东墙补西墙。我说不可能了。

  公诉人:你是什么时候前往加拿大的,为什么要走?

  高山:我是2004年的12月30日,走有两个原因,一个是探亲去看我的妻子和女儿;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最近被这事情闹得很烦,心理压力很大我想去散散心。到了加拿大第二天,李东哲给我打了电话,说他和弟弟李东虎也正在前往加拿大的路上。我知道,事情肯定是败露了,我也回不去了。

  高山的辩护人那业林问:据我所知你已经在加拿大获得了永久居住权,完全可以不回国自首。

  高山:是的,如果我不主动回来的话加拿大方面也不会遣返我。坦白说我在国外的这几年生活得并不好,精神压力非常大,我走了以后很多媒体说我卷款潜逃、说我是贪官,我想回来把事情说清楚,也应该是画上个句号的时候了。我绝对不是个贪官,我只是违法挪用资金,而且我并未获利。

  同伙透露

  是他提出转移存款

  接受公诉人讯问时李东哲表示,与高山在1997年左右结识后,确实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答应了帮助高山揽储的请求,其中包括黑龙江省电信公司、黑龙江省社保局、哈尔滨市电信公司、东北高速集团等约26家单位或企业。

  公诉人:转移储户存款的想法是谁提出来的?

  李东哲:高山提出来的,我只是向高山提出过贷款的要求,高山说自己的银行级别不够,没有贷款的权限,但是可以违规操作转移资金。我对银行的业务流程并不懂,而且我也不负责管理公司的财务,所以都是高山操作。

  (据《法制日报》报道)

  ■ 新闻背景

  中行高山案

  2005年1月4日,中行河松街支行客户——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到中行河松街支行对账,发现账户上2.9亿元资金不知去向;同时,东北高速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亦发现其在河松街支行的530万元资金不翼而飞。

  案发后,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因涉嫌参与金融诈骗犯罪,被警方通缉。但高山一家三口已于2004年最后一天出境,同时出境的还有该案的幕后操纵者李东哲。

  后经查账,黑龙江辰能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存于中行河松街支行的资金约3.2亿元去向不明,有同样遭遇的还有黑龙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数家单位,总计金额高达10亿元。据悉,其中数亿被该案主要嫌疑人高山、李东哲转移至海外。2012年8月,高山在加拿大滞留近8年后,回国自首。

(原标题:图文:“卷款10亿外逃行长”受审)

(编辑:SN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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