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当日在致词时,王献极接连朝其丢掷2只运动鞋,经随扈拦下,并未砸中马英九。
在场的赖芳征见状,也将人权博物馆分送的资料袋朝马英九丢去,但也没丢中,2人被安全人员架离,事后新店警分局将2人移送法办,台北地检署依违反集会游行条例的强暴妨害集会或强制罪起诉2人。
法官认为,王、赖2人除在马英九致词时,有丢鞋、丢资料袋行为外,并没有以类似方式妨害集会人员办理报到、参与集会暨活动流程进行等行为,2人行为虽不符当天活动宗旨,但没有造成活动中断、停止,也没有妨害与会者的参与自由,不符集游法妨害集会或强制罪妨害他人行使权利的构成要件,因此判2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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