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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将治病花费纳入医生(院)考核目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9:06 四川在线

  针对公立医院普遍以盈利为目的的现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昨天说,现实的改革办法应是对公立医院实行医疗费用按病种收费的政策。(2月24日《新京报》)笔者认为,要真正把上述政策措施落实好,建议将病人在医院的治病花费纳入医生或医院的目标考核体系。

  正如韩启德所说,医改关系民众民生,不是卫生部门一家可以完成的工作,国家应
在国务院层面成立相应的卫生工作委员会,以领导与协调各有关政府部门的工作。即需要制定科学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需要坚定不移实施“低水平、广覆盖”的医保既定政策;需要努力改革医药生产与流通体制,采取切实措施降低药价。在此基础上对医院实行医疗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按病种收费”的政策,以逐步缓解我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所谓按病种收费就是按照一个不含并发症,相对独立的疾病进行诊疗全过程的独立核算和费用总量控制,然后由卫生行政部门做出最高限价管理,各

医院对该病种的医疗收费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这是比较合理控制医疗成本的一种医疗付费方式,在很多国家普遍推行。当治病费用高出最高限价时,高出的部分由医院自行负担;当治病费用低于最高限价,差额部分可以作为医院的利润。因此,各大小医院必须按病种收费方法,详细设计疾病的临床治疗方案,包括常规诊疗、手术方法、手术当中使用的材料、住院时间等细节,以便病人在治疗前就可对治疗中需要做哪些检查、该用什么药物一目了然,并比较费用高低选择合适的医院治疗。笔者之所以要提出将病人在医院的治病花费纳入医生或医院的目标考核体系,一方面是有利于改变当前医院医生给病人多开药、开贵药拿回扣或提成的坏风气。另一方面是防止医院或医生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在给病人治病时一味地降低治疗费用“偷工减料”或“以次充优”,给病人留下后遗症。为此,卫生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加强整个医疗过程的监督。如发现医院医生因“偷工减料”或“以次充优”等原因给病人留下后遗症的,不仅原主治医院要承担患者所有费用,主管部门还应根据考核目标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降低医院资格等级,直至停业整顿等;同时也应根据考核目标给医生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也应降低医生的资格等级,直至取消医生的从业资格。

  当然这种考核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但总比不考核要强。另外提高医生职业道德对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有很大作用。如果每一位医生,有郑子全那样的职业道德就好了(2月23日《人民日报》报道的重庆巫溪县尖山镇八寨村唯一的村医)。他把病人的事看得比天还大。只要有村民来喊,无论白天黑夜,不管山高路远,他都二话不说,立即出诊。帮别人渡过苦难,是他最大的快乐。31年来,郑子全从不进贵药,不开大方,不图赚钱,够本就行。在村卫生室,最贵的药不过10多元,最便宜的药只有5分钱。如病人感冒发烧,他尽量不用抗生素,而用小柴胡汤等中草药,一两服就管用,只花三四元。正如郑子全所说:“医生最重要的是良心,行医就是行善。药卖贵了,老百姓承受不了,我也心不安。”如果医生都能达到这种境界,那将病人在医院的治病花费纳入医生或医院的目标考核体系就是多余的,那也不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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