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同比例录取”可能更公平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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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7:15 国际在线 | |||||||||
作者:李克杰 接受大学生网上呼吁,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代表徐源远建议,高考由国家统一命题,全国所有省市区全部纳入统考范围,录取时取消地域界限,按照分数高低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3月9日《南方都市报》)
在全国上下都普遍关注教育公平之际,高考的公平注定再次被纳入“两会”代表委员的视线。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分数线,是必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笔者认为,这个建议过于理想化,简单机械地按照这一办法操作的结果,必然是加大教育的地区差别,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不平等,不利于国家的整体发展。 高考制度多年来一直饱受公众诟病,每年的全国“两会”都会引起激烈争议,围绕高考改革问题的代表议案和委员提案年年都有,但焦点问题就是招生录取的公平问题,因此也往往最终聚焦于高考录取分数线的划定上。事实上,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分数线每年均被代表委员提起,且每次都会引发全国范围内的热议,但最终都没有带来实质性的改革。 高考中的公平问题确实值得高度关注。一些地方的考试特权已经被政策固定下来,而且,为了规避公众的指责,变换了表现形式。比如单独命题,就是试图人为地抹杀不同省市之间的分数线可比性,以此来逃避公众谴责。然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分数线是否就能实现百姓企盼已久的公平了呢?笔者对此存疑。 就公平而言,任何情况下都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两种。社会和公众真正需要的应该是实质上的公平。然而,某些形式上的公平往往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迷惑性,经常成为强权和特权享有者欺骗公众的伎俩和掩盖特权的借口。就拿高考来讲,全国统一分数线尽管从表面上公平了,大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但事实是,地区教育的差别和发展不平衡是客观的,是长期以来积淀下来的结果。将教育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拿到一起去比,实质上是让现代人为前人、甚至是为自然条件造成的落后埋单,承受惩罚。长此以往,其结果必是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教育的“马太效应”更加不可避免。百姓不会答应,任何理性政府也不可能接受。从某种意义上讲,全国统一分数线这种理想化的录取方法从根本上来说,实质上是违背机会平等原则的,后果严重,殊不可取。 笔者认为,要实现实质上的公平平等,“按相同比例录取”的方法可能更易行,也更容易为百姓接受,且不会产生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分数线带来的不良恶果――很可能出现能读好学校的全来自经济发达地区,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一个都没有。具体来说,“按相同比例录取”就是对全国各省市进行招生名额分配时,以当年本省实际参加高考的人数为参照,按照同一层次院校录取相同比例的原则确定招生指标。比如,全国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确定为10%的话,那么北京有10万考生,就在北京录取1万人,上海有12万考生就录取1.2万人,山东有20万考生就录取2万人,依次类推。这样以来,考生在每个省的竞争压力都是相同的,机会都是平等的,既照顾了公平,又照顾了不平衡,也具有很大的可操作性。 相关专题:2006年全国两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