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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慈善家排名是积极举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10:13 公益时报

  - 徐永光

  企业家在自身富裕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增加了国家的税收,为更广泛的人群提供了就业机会。总体而言,他们缓解了社会的压力,是造福社会的。

  中国富人捐助少是事实,这和他们的成长环境分不开。一方面,一直以来,我国的
慈善救助都是由政府包揽,现在逐步向民间转移,但政府放权依然不够,所以公民的社会慈善意识整体上都呈现压抑的状态。另一方面,中国富人出生时间太晚了,不过20多年。现在市场竞争又十分激烈,他们每天处在忧患之中,今天他们可能有钱,明天却不知能否成活。企业家们普遍缺乏安全感,离先秦思想家管仲所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还有很远一段距离。西方国家的富人经过了几百年的文化传承,而中国才刚刚开始培育。

  另外更重要的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不是用捐款多少来衡量的。他们最基本的责任是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并且依法纳税。我记得一个山西的煤矿老板曾找我,说要给基金会捐款。我就当面反问他前面几条做得怎么样。前面几条没做好,那这钱财就是不义之财。他的善也不是慈善,而是伪善。

  对于《公益时报》的中国慈善家排行榜,我的基本态度还是支持的。富人的捐赠应该受到赞扬和鼓励,给慈善家排名应该是积极的举措。2005年《公益时报》和胡润的慈善家排行榜我都仔细看过,两个榜差别很大。第一名都是黄如论,但《公益时报》统计的数据是9571.5万,而胡润的数据是2.862亿,两者相差了3倍。两个榜到底该相信哪一个?所以数据应该力求更加真实准确,统计的捐赠金额应该以个人给民间组织的发票为准,很多水分需要扣除。为此我有几个重要的建议:

  一、承诺捐款需要扣除。很多企业家实际捐赠只有承诺的2%-5%。他们可能承诺捐款1000万,但实际只捐了50万。这种承诺没有任何法律的约束力。今天承诺了,明天破产了,怎么办?

  二、在无重大自然灾难的情况下,给政府的捐款要扣除。我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有重大灾情时,政府可以接受捐款。但平时企业依然给政府源源不断的捐助,其实民间组织的资金使用效率是非常高的,为什么企业不捐给效率更高的民间组织呢?他们给政府的捐款有“用金钱和政府作交易”之嫌,可能用金钱交换政策、土地等等。可以说,企业家给政府的捐款是高回报的投资行为。

  三、要斟酌考虑国有企业的捐款。国有企业属于政府管辖,他们的钱就是政府的钱,他们捐赠只能算是公共服务行为,是第二次分配,而不是第三次分配。慈善应该是私人财产向公共领域的转型。

  总体而言,慈善家排行榜多几个也不怕,因为让一个人来统计这些数据是很困难的,有竞争比没有竞争要好,最终要看哪个榜更有公信力,它将逐渐成为最权威的。在比较之中,让社会产生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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