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位于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天然气井前日上午发生渗漏事故(3月26日《新京报》)。谢天谢地,终于没有再发生类似2003年岁末让开县民众终生难忘的灾难。近万名群众除了奔波之苦外,已经没有生命之虞。但庆幸之余,我们仍有疑问。
依报道来看,罗家2井此次发生的天然气泄漏事故,可以追溯到“川东钻探公司井队于近日对罗家2井进行二次完井作业时,发生了井漏事故”。真不知道这“近日”究竟是何 日,但我们可以知道的是,从出现这起井漏事故一直到发生天然气渗漏这个时间段内,开县的民众一直被蒙在鼓里。于是,“近日发生井漏事故”,公众不知情;“现场施工人员一直在进行压井”,公众不知情;“3月24日压井封堵未能成功”,公众不知情。后来终于有公众知情了:一位名叫周长安的老人被高桥河水的异动惊醒,然后带领家人往外狂奔。一路上他还向高桥镇上居民吆喝“快跑呀!又发生井喷啦”!而在这之后,当地政府接到井场“天然气泄漏了”的通知后,才通知了周围群众“赶快转移”。在这里,我忍不住作一残忍的假设:若此次井漏事故演变成类似2003年12月23日的那场井喷,谁又能承担起责任?为什么在井漏事故发生多日后,却一直没有对开县民众发布预警?或许,发生井漏事故是天然气生产中常有的事,也很容易得到控制,根本没有必要发布预警。但为何直至3月24日压井封堵失败后,仍然没有预警呢?
朱启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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