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强制学生捐款是侵犯私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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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1:03 辽沈晚报 | |||||||||
被迫捐款是私权遭到侵犯 吴向阳 日前,山西财经大学为举办建校55周年大型校庆活动,下达捐款指标,要求学生必须向校方捐款,普通学生每人必须捐10元,班级干部每人必须捐20元,校级干部每人必须捐
在强制捐款的背后,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学校动用公权敛财办校庆究竟意欲何为?就是要把校庆办得声势浩大嘛!这能为校方带来荣誉和自豪,还可能在政绩上加分,只不过是借了一个校庆的幌子罢了。 在大力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山西财经大学强制捐款的做法就更是值得怀疑。如果是学校财力紧张,理当节俭办校庆。而如今大规模强制敛财办校庆的做法不是和天下大势对着干吗?这变味的捐款里面是不是还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校庆本是值得庆祝的日子,但那些个“必须”为喜事蒙上了阴影。其实,如果学校财力紧张,学生、老师和校友是会自发为学校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的,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捐款活动变成了强制性的要求,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往深一点儿说,学校的强制规定违背了捐款要尊重个人意愿这个前提条件,实质上是公权对私权的侵害,这样的捐助方式不但得不到人们的认同,还会招来反感甚至责骂。 记得社会上刚出现乞丐的时候,人们一般都会给个块儿八角的,乞资很是可观,后来就有心术不正的人加入,出现了疑似抢劫的强乞,把行人的袖子都扯掉了,于是人们对行乞者逐渐生厌甚至产生敌意。但愿捐款别走上这条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