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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刑拘理由凭啥不告诉选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0:27 四川新闻网

  今日,本地一家报纸以《省人大代表陈家荣被许可刑拘》为题目在头版发出了一则消息。很好奇,想了解一下他是何事何故被刑拘的。于是仔细看内容。内容却是报道“昨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本次会议共有议程17项......”下面罗列了七项审议的主要报告的题目。最后一段为两句话,“会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了《关于许可对省十届人大代表陈家荣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报告》。此前,陈家荣任成都市司法局局长。”

  这样的消息,让读者怀疑办报人究竟经没经过专业学习。首先,严重的文不对题,该新闻的主要内容明明是省人大全体会议审议一系列重大事项,消息却只把“省

人大代表陈家荣被刑拘”作为标题,岂不是喧宾夺主了?

  其次,就算你认为省人大这个会议最吸引眼球的不是审议其他16项重大议程,而是有一个官员人大代表被刑拘了,也应该告诉读者,那个陈家荣是因为什么原因被刑拘的嘛。我们知道,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刑拘的理由应该是具体的,或者是

贪污受贿,或者是强奸犯科,或者是伤害他人,或者是抢劫盗窃,或者是渎职犯罪等等等等,总有一个具体的原因吧。

  那么,那个叫陈家荣的司法局长究竟干了什么事情被刑拘了?难道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能向社会披露吗?还是披露了这个人被刑拘的原因会让某些人很难堪吗?还是有其他说不出口的原因?

  我认为,既然是一个人大代表被刑拘,就应该把刑拘的理由告诉选民,因为他曾经是人民选出来的,人民有权利知道他到底干了什么事情而触犯了法律。作为属于公众人物的人大代表,人民有权利知道较之其他公民更多的个人情况。

  都说新闻构成的基本成份又称新闻五要素,即新闻应具备when(何时)、where(何地)、 who (何人)、what(何事)和why (何故)。然而,我们的媒体却往往把“为尊者讳”的理念用在了诸如人大代表和高级官员这样的人身上,遇到这类人发生了变故,总是含糊其辞的披露。

  看到报纸上报道,往往是人大会议批准某某官员辞职,却不说明原因,造成了人们的猜测和议论纷纷,留给人们充分发挥想象的空间。如果这类人发生了丑闻,就更是不明真相地报道了。其实,越是遮掩越是让人失去对媒体的信任,甚至产生对公正的怀疑。凭什么不让选民知道我们选出的代表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所以我认为,今后媒体在报道类似消息的时候,请把新闻五要素说全面了,不要再含糊其辞了。也提醒办报人,报道省人大全会这样的消息,不应该搞吸引眼球的故弄玄虚和喧宾夺主的花活,请严肃一点。(作者:川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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