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谁来撕破医疗回扣这张黑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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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6:00 光明网 | |||||||||
肖启伟,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医院原外科医生,2004年底以实名举报揭开了当地医药机构部分领导和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的盖子。然而,在同事们眼中,他成了一个“异类”。院里唯一支持他举报行为的一名科室主任,被无缘由地免掉职务。更滑稽的是,在医院里凡是姓肖的职工,都受到了牵连。 就这样,他无奈地办了提前退休手续,远离家乡到外地打工。肖启伟在接受新华社记
梳理近年来的医疗商业贿赂案例,我们惊异于其黑洞之深、罗网之密,痛心于患者的无力呻吟。究竟还有没有力量能撕破医疗回扣这张“黑网”? 靠医生个人的觉悟显然不够,医院内部管理也靠不住。近年来不断发生的案例表明,一些医院领导和医务人员始终心存侥幸,错误地认为收受回扣、红包已成风气,法不责众。 事实上,有关部门在对医疗回扣的查处上的确也失之于软。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河北省顺平县医院71名医生吃回扣案,在经过法院判决后,6名被判有罪的人因退款积极被免予刑事处分,27名涉案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院长被免职,1人被吊销执业医师资格,5人被停执业活动半年。有媒体曾发表文章,希望这个案件成为惩治医疗商业贿赂的典型判例,不知这个结果能否遂愿? 人们注意到,当前刑法在量刑上,行贿与受贿之罪不对等,难以从源头上根除药品回扣。目前对于药贩子,卫生纪检部门的最大权力只能是将医药代表及其所在医药公司列入黑名单,至多是驱逐出药品招标市场。这些措施,无法阻止五花八门的医药公司卷土重来。 今年,中纪委等提出重点治理商业贿赂。四川等一些地方划出多条警戒线,如医院院长不再兼任药事委员会主任委员,也不得直接介入药品采购和医疗器械采购等具体工作。 但一些业内人士提出,试图以医疗回扣的多少作为处分依据的做法缺乏可操作性。若想真正治理医疗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不使出诸如收受一次回扣便终止医师执业资格这样的“杀手锏”不行。关键要看政府主管部门、纪律检查机关是否能够真正行动起来,切实查处行业不正之风,打击违法犯罪,造福人民群众。陈芳 周俏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