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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布什允许监听未遭谴责 美国要变君主制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8日11:04 南方新闻网

  美国来信之林达专栏

  三月最后一天,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举行听证,辩论是否要提出谴责布什总统的议案,为的是布什总统曾经批准国家安全局监听国内人士电话的计划。

  自从《纽约时报》披露了国家安全局的这一计划,朝野对这一计划合法性的分歧就
成了美国政治上的一个疙瘩。民间维权组织一直在大声疾呼,要惩罚美国总统领导下行政分支的这一“违法”计划。布什总统则不敢松口,一口咬定这一计划是合法的。布什说,现在美国是处于反恐战争中。言下之意,既然国家是在战争状态,战争中窃听电话,理应不是什么问题。问题是这反恐战争不是传统战争的模式,让人感觉似乎不是真正的战争状态。而反过来说,这种“战争特殊性”又似乎使得窃听在取胜中起的作用特别重要。于是,总统批准监听国内人士电话,到底是合法还是非法,一时就成了一个有争论的问题。

  根据美国的制度,总统的行政分支是管执行的,什么是法律,最终不是他说了算。立法权在国会,“是不是合法”的问题,总统和国会两者之间,应该是国会说了算。偏偏布什任内国会参众两院都是共和党多数,这两院多数和布什总统有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联系。所以,布什总统说监听计划是合法的,国会至今也没有再立法禁止这种监听。行政分支和立法分支之间,到底监听计划是不是合法,一直不明确,就那么拖着。

  在制度上,还有一个可以拿出说法来的,是联邦法院,即司法分支的“司法复审”。可是司法分支必须遵守“不诉不审”的原则,尽管已经有民权组织站出来以被害者身份告国家安全局,但是这个案子要走程序到达最高法院,非一时半刻能完成。这样一来,对国家安全局监听计划是否合法问题,就至今没有一个说法。

  来自威斯康星州民主党参议员费恩高德(D.Feingold)在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提出了谴责总统的议案。参议院的谴责,和弹劾不同,没有制度上的约束性。费恩高德参议员提出这个谴责案,其实是在缺乏制度手段的时候,想要给出一个说法。他在听证会上说,布什总统批准监听计划,好像“我们不再是政府三大分支平衡的宪政制度;我们成了君主制,”他说,“如果我们在国会里不为我们自己,为美国人民站出来,我们就成了违反法律的共犯。”

  虽然最近布什的民调支持率节节下降,虽然国会在迪拜收购美国港口案上着着实实地驳了布什总统的面子,但是媒体评论几乎一致认为,国会不会采纳谴责总统的议案,其理由是大多数民主党议员都不很起劲,更不要说共和党议员了。究其原因,安全问题及相关的战争问题,毕竟是美国人的心头之忧。美国民众,政治党派性不强,不是闭着眼睛帮谁,而要看实际效果。在窃听问题上,美国的百姓也有分歧,并不一边倒地认为行政分支就完全没有道理。事情的复杂性可见一斑。如果在这个问题上,民主党大做文章,把布什搞得太狼狈,反而会引起政治上的反弹。在老百姓政治上比较成熟的情况下,政治家看到对方出错的时候,反而比较谨慎出手,因为弄不好露出欣喜若狂的内心,倒过来会伤着自己。

  可是,这一谴责案的提出,还是会给布什总统一个明确的信息:美国总统不是可以肆无忌惮的。听证会上出现的证人迪恩(JohnDean)是当年水门事件时尼克松总统的顾问,他涉入水门事件的违法活动,为此而被判刑坐牢。他也是当初揭出水门内幕的关键人物。这次他出来现身说法,说要是当初有人早早地谴责了尼克松总统,那么尼克松就不会在水门事件上走得那么远,弄到面临弹劾而被迫辞职的地步了。这个话是有道理的。世界上权势人物的蠢事,全是在没有批评的状态下干的。总统多吃点批评,对国家是一件好事。没人谴责总统,那才是该担心的事情了。

  (作者系旅美作家)

  专栏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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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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