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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诚信是最好的法制宣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08日00:07 红网

  今年黄金周期间,我所在的城市发生的两件事情我觉得非同寻常:一件是:昨起,我市开始实施“不闯红灯——文明交通计划”,一男子在机动车道上行走,被罚款20元,成为该行动中首位受罚者。警方表示,这项行动将一直持续到年底(5月2日《扬州时报》)。

  另一件是:近日治安支队对社会生活噪声进行专项整治,昨日,位于汶河南路的一家服装店因噪声扰民多次警告未果而受到了罚款处罚。处罚金额500元,为我市首例(5月4日
《扬州时报》)。

  本是两件再正常不过的小事,我之所以认为非同寻常,是因为二者均为“开出的第一张罚单”、“首例”,原不无新闻价值,加之放在当下少数地区执法部门制度诚信缺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背景下观照,则更殊为难能可贵。

  当下一个不争事实是,少数地区执法活动诚信缺失,存在说的一套做的一套、说做“两张皮”的现象,个别地方尚较为普遍。就拿行人和非

机动车违章来说,人们看到的是另一番景象,可以“三多三少”一言蔽之:一谓宣传的多,查处的少。法制宣传标语材料没少张贴散发,然而真刀真枪严管重罚的少;二谓放任的多,管理的少。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的多,当场制止查处的少;三谓说服者多,重处者少。即便抓到违章者,也是以说服教育了之居多,依法处罚者了了无几,从严处罚者更是凤毛麟角,未能形成对违章者的足够威慑和效仿者的足够警示。照我看,不少地方行人和非机动车之所以形成“法不责众”的执法难堪和尴尬窘境,与其说是法制宣传不到位,毋宁说是执法管理不到位,换言之,与其说路人不懂法,毋宁说路人不惧法。试想制度不落实、法律被驾空,其刚性强制力何在?其刚性强制力不在,其他律约束力何在?

  事实上,人是有从众侥幸心理的。正如有的驾驶人员所说,我们不怕红灯,只怕警察(包括电子警察)。这就是人们习以不常见怪不怪的城市交通白天与夜晚不一样、警察在与警察不在不一样的现象。以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说事,设若他们看到一而再,再而三的“勇夫”“闯将”在警察的眼皮底下畅通无阻,又焉能不叫他们亦步亦趋闯红灯呢?鲁讯说过:“地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要说,行人闯红灯本来不正常,闯的人多了也便成了正常。

  在我看来,对待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现象之成因,如果说人的从众侥幸心理是内因,制度诚信缺失、执法不严、管理缺位、说到做不到则是外因;如果谓前者为原因,后者则堪称为导因。眼下人们所看到的禁而不止、法不责众的闯红灯尴尬难道不是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吗?

  公民的自觉守法意识不可能自生自灭,自律他律二者相互作用“一个也不能少”。推进法治文明进程,我们固然须要藉以持之以恒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律自律功能,更须要藉以变“首罚”为常态的严格管理执法强化法律他律作用。“棒打出孝子”、“乱世用重典”,我认为,当前尤其须要强化制度诚信建设和法律严肃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说到做到,严管重罚,从而藉以强化执法刚性强化他律矫正,教人“学走路”如此,促人文明向善也同样应当是这样。

稿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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