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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亚波:能否建立房屋储备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10:00 四川新闻网

  针对一些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不按时进行房屋销售的行为,近日北京市建委有关人士表示,北京市建委将出台相关的规范予以限制。对此,昨日《新京报》发表社论,提出了若干建议。

  笔者认为,社论中提到的建议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做些补充。

  提高银行市场利率固然可以提高贷款成本,收紧开发商资金链,但如果不加区别,就会削弱政策效力。比如紧缩银根的同时,个人按揭房贷利息也随之上涨,如果消费者预期市场贷款利率会继续上扬,就会加快买房,形成短期内的购房热潮。而银行的资金由于缺乏硬预算约束,为避免资金套牢,对开发商的已开发项目的资金链约束将会比较有限。

  从长期来看,加大土地供应对规范

房地产会有好处,但从土地供应到楼盘交付,一般有1-2年的时间差,这种调整的滞后性,导致对
房价
的影响在短期内不会有效;而且,土地一级市场的价格直接限制了
开发商
的经营行为和二级市场的房价价位。相比其他措施,政府调控最直接、最见效的手段就是向市场直接投放房源,增加供给,这就要在保持当前政策连续性的同时,建立政府房屋储备制度。

  一则,这些房屋储备平时可以作为略低于市场价位的廉租房出租,或定期向社会投放,影响购房者的预期,此时房价则由主要市场调节;二则可以对市场产生威慑作用,影响开发商的市场预期,加大开发商囤积的市场风险,避免出现应急状态;三则一旦市场泡沫超过其承受能力,作为调控的最后一道防线,可以发挥事半功倍的作用。

  房屋储备的优势首先是地价,政府不单是靠“卖地”做房地产市场化的受益者,还是责任的承担人;其次是数量,只有达到一定的规模,在关键时刻才能够对房价起到决定性影响。(薛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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