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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快评:我们该有怎样的“问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9日15:01 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5月29日电 我们该有怎样的“问责”

  新华社记者 侯严峰

  记者日前调查的一起上访案,迁延6年没有处理结果,曾经红火一时的湖南省湘潭县“湘莲大市场”被迫倒闭。多年来,市场经营者向党政机关领导、新闻媒体多次反映自己的
遭遇,湖南省领导同志先后8次批示查处,但直到目前,此案还在“调查中”。

  “湘莲大市场”是湖南省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市场有点名气后,一些有权有势的人眼红心热,迫不及待地伸出贪婪的手,稍有不从便给“眼色”、使“绊子”,直至1999年市场被查封,资金被扣押,经营者被拘留。

  记者了解到,这起上访案情况明晰,责任清楚,但有关部门就是查不清、搞不明,落实不了责任。为什么?这起事件中的责任者究竟有什么本事瞒天过海?责任追究制度如何落实?不少人对此提出疑问。

  首先是误国误民推卸责任。一些平时冠冕堂皇的部门负责人和公务人员,要钱要物时专横跋扈,欺善霸良,不可一世,一旦被追查、追究,便千方百计推诿塞责。他们有的指鹿为马,有的装神弄鬼,有的反咬一口,还有的明一套、暗一套躲避追究。同时,监督、督办、问责等相关制度尚不健全,也让他们钻了空子。

  其次是有关部门的得过且过。从市、县政府到各个相关部门,看上去大家都在奔波忙碌,都在“为民请命”,但是,只要牵连到具体的责任,就都退避三舍,甚至相互勾结、沆瀣一气。至于老百姓的利益、国家的

政策法规,则丢到了九霄云外。一些地方查处案件之所以屡屡遇阻,在一定程度上与某些地方行政官员的滥用权力或失职、渎职不无关系。

  再次是行政问责制在实行中患了“软骨病”。从表面上看,我们各级党政机关的监督和督察部门都比较健全,责任也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是,个别人对行政问责制中“引咎辞职”等规定不是望而生畏,而是学会了“金蝉脱壳”,对责任追究不是轻描淡写,就是避重就轻,结果是既不受纪律处分,又逃避了刑事处罚,有的甚至还能“东山再起”。此外,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查处、督办案件的过程中,总是习惯看自己主管领导的眼色行事,只对个别领导负责,遇到可能令领导不高兴、不满意的问责,宁可得罪老百姓,也不敢擅越“雷池”。这样一来,党纪国法明确规定了的问责制成了一纸空文,成了不解决实际问题的“银样蜡枪头”。结果是违法乱纪者窃喜,无辜受害者遭殃。

  一起并不复杂的上访案长期查而无果,说明问责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长此以往,不仅严重影响党政机关的社会形象,而且怂恿了个别人对工作、对人民的不负责任,贻害无穷。人们期待“湘莲大市场”案的查处结果,也在追问各级领导:我们到底该有怎样的“问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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