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满口:是经济适用房,还是“特权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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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9:05 正义网 | |||||||||
据《中国法治报道》报道在郑州有一个经济适用房项目,普通市民却很难买到,因为这个小区的很多房子都被政府机关给“团购”了。包括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和它的主管部门郑州市房产局也团购了120多套住房。(见6月14日《新京报》) 普通市民为什么买不到价格低廉的经济适用房?买下经济适用房的为什么偏偏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这到底是经济适用房还是“特权房”?
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是一项让真正缺房的中低收入者实现“居有其所”的工程,它在土地征用、住房价格等方面享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国家为了加强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还专门出台了《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对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房还有严格的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笔者注意到,在申请购买条件其中两条分别规定: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然而,面对这些价格低廉的经济适用房,老百姓却买不到,原因就是这些房子早已被包括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和它的主管部门郑州市房产局在内的政府机关团购了。并且很多都是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论从原有住房条件上讲,还是从家庭收入上讲,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否附合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条件都令人怀疑,即使附合条件,也应先满足住房条件、家庭收入更为困难的老百姓。 另外,笔者还注意到,这些所谓的经济适用房,更像是豪华房。龙鑫苑小区的经济适用房户型最小的建筑面积也超过了90平方米,一般都在120平方米左右,而第六层因为是复式结构,建筑面积则超过了150平方米。虽然小区的房子只有300多套,但是两个地下停车场却足可以容纳100多辆小轿车。这哪里是经济适用房?分明是豪华房!面对价格低出市场价2000多元的好房子,拥用绝对权力的政府机关人员怎么不捷足先登呢?看过报道,我想多数人的头脑中都会有这样一种直觉和猜测,即:这些所谓的经济适用房,从设计到开发,直至最后出售,完全是一场政府机关的特权预谋和特权把戏,与其说它是经济适用房,倒不如说它是政府机关“特权房”更为贴切。在这些背景下,老百姓能落得这种好事儿,那才叫怪呢! 作者:玉满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