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宁:“广电性骚扰”岂止成何体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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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15:46 浙江在线 | |||||||||
打开电视,特别是省级及市县电视节目,丰胸、增高、壮阳、减肥轮番登场“献艺”,形形色色的“绝技”、“秘方”在观众面前长时间、滔滔不绝地展示…… 收听广播,尤其是省级及市县广播节目,不是“无痛人流”,就是“阴茎增粗”,别说家长们不敢让孩子收听广播,就是家长自身,也无法消受这些听觉骚扰。如果不忌讳,举国上下,除了央视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个别省市的那么几套节目,谁敢说自己是“干净”
心痛啊!社会主义制度下,始终被定义为党和人民的喉舌,承担着弘扬主旋律的正面宣教功能,可持续十几年了,广电垃圾年复一年增长,品种花样不断翻新,这成何体统? 广大观众和听众早就愤怒了,广大家长早就忧心忡忡了,他们盼着党和政府的广电主管机构能够联手工商行政部门下狠手出实招,铲除而不是限制有百害无一益的“广电垃圾”,彻底禁绝而不是暂时缓解“节目污染”。民意的诉求终于唤来了主管机构的回音。昨日,国家广电总局联手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发布《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照新规定执行。从今天到7月31日是“通知”执行的缓冲期,设置“缓冲期”,显然考虑到了此类购物节目播出合同的了断需要时间来缓冲。 作为坚守意识形态阵地、承担弘扬主旋律宣教功能的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当然知道这些“广电垃圾”有违社会公德和传媒人的职业操守,可在宣教经费缺乏保障的现状下,吃饭问题、生存问题比职业操守迫切得多。站在监管机构的角度,针对“广电垃圾”的持续泛滥,若一味指斥监管部门不作为也不客观。尤其是近几年,监管部门对清理“广电垃圾”、整治“节目污染”没少费力气,而且,清理的内容也逐年扩大,可为何总是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呢?监管部门对广电的监管主要是宣教纪律的监管,广电的吃饭问题不归监管者管。既然吃饭问题更紧迫,监管部门又爱莫能助,监管时就不得不从实际出发。就说这一回,“通知”所使用的关键词不是“禁播”而是“暂停播出”,什么时候复播,复播到何种程度和尺寸,监管部门显然一时难以定夺。监管的尴尬和广电传媒的困惑(也包括纸媒),在现有体制下犹如一盘无招可破的“死棋”。稍作深究,它与传媒的生存生态和传媒经费来源市场化改革多年来剑走偏锋直接相关。 改革开放前,国内各级传媒总量有限,宣教经费全额来自财政拨款。改革开放后,对传媒的拨款由全额改为差额,后来实行全员自收自支。如此带来三个问题:一是既要马儿跑,马儿却缺少基本草料;再是,既要马儿自找草料,对马儿滥吃滥占“草场”就下不了狠手;问题三比较隐蔽,既然让传媒自收自支,改革前控制很严的编制管理就形同虚设,导致传媒除了数量还出现了人员大扩容。加上进机关要“公考”,行政垄断企业纷纷实行条条管理。于是乎,广电成为地方有权安排人的少数渠道之一。于是乎,省以下,哪个广播机构不人满为患?人多嘴多(一个地级市的广电总台,500号人稀罕,1000号人不多);于是乎,越往下,广电的广告内容越呈现失控现象。早报评论员曾在地方广电系统工作多年,对其生存生态有直接感受。 违法插播欺骗性广告主要归工商部门监管,但一味指斥工商部门不作为也不客观。殊不知,地方广电增人速度快于地方广告正常增长速度,外加广电事业的特殊性,工商部门很难就违法较真儿。眼下事业单位在改革,可广电事业不同于一般的“事业”,如何改需另当别论。“通知”承认欺骗性广告影响了广电媒体的社会公信力,可在我们看来,这种损失还算事小,重创党和政府的形象才叫事大。因此,哪怕是有限度地改革,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了。作者:鲁宁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