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劲:贪官黑老大坐牢如度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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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4:40 法制周报-e法网 | |||||||||
本报特约评论员 康劲 服刑期间,不穿囚衣,不吃囚饭,可以出入宾馆酒楼接受宴请,可以回家过夜,外出与亲友会见,可以在监舍存放现金和香烟,在狱中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处理公司事务,犹如外出度假……这就是四川成都市金牛区原副区长马建国的监狱生活。
因涉嫌向监狱长、监狱刑罚执行科长等多名监狱司法工作人员行贿30多万元,马建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9月7日上午,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怪象】 坐牢如同度假 如果说“红顶商人”指的是那些用权力驯服资本的人,那么“红顶犯人”则是指那些用资本驯服权力的“阶上囚”。马建国就是通过向狱警大肆行贿得到各种“关照”,在监狱里过着自在逍遥生活的“红顶犯人”。而这样的“红顶犯人”,并非只有马建国。 2004年9月,河南新乡市就曾出现过类似的一幕。当地检察院对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马际富立案侦查,然而,看守所干警收受了马际富赠送的礼品、吃请后,不但隐瞒了他装病的事实,还多次帮助他分析案情。看守所所长还暗示医生虚开马际富患有糖尿病的“诊断证明书”。结果,被马际富拉下水的几名干警也因受贿问题而受到处理。 不论是四川的马建国还是河南的马际富,他们都有着“官员背景”,这似乎令人想到特权的延伸和权力影响的不正当延续。但是,许多事实表明,除个别贪官外,还有一些别的犯人也曾享受到非同寻常的类似待遇。 2003年4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该市最大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该案主犯邹显卫外号“虎豹”,他服刑期间的记录可谓旷世奇闻:他出入监狱如进自己的家,一次他带着几十名“小兄弟”,乘多辆出租车杀向大连某洗浴中心;在与另一团伙交手时,邹显卫持猎枪向人连开两枪,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大肆贿赂司法官员做“保护伞”,拖下水的有大连监狱原监狱长谢红军等数人;一名女狱警甚至坠入了他的情网,成了他招之即来的铁杆情妇…… 富豪周正毅在上海某监狱服刑期间,也受到了同样的“优待”,周不仅在监狱可以吃香喝辣,还可以随意打手机与外界联系,甚至周还可以在监狱里召开董事会。连周到监狱医院看病时,都要事先通知所有其他的门诊全部停诊,就为周一个人服务。 这样的事一再上演,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为何有这么多人可以“度假式服刑”?为何个别监狱“进化”成了“有钱人的疗养所”、“腐败分子的后花园”? 【原因】 缺乏监督制约 近几年披露于报章的新闻中,有的犯人几条烟、一顿饭就能和干警称兄道弟,用不了多少钱就能将监狱长、看守所长等执法官员变身为“推磨的小鬼”。这说明,不仅个别干警有问题,在监狱的管理制度上也出现了“大漏洞”,从而极易出现此类司法腐败。 实际上,司法腐败的本质仍是权力的腐败,只要哪里存在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腐败就不可避免。 目前,对于监狱干警的监督和制约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二是纪检部门的内部监督。但是,这两种监督手段显得过于单一,没有形成一个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我国对监狱的检察监督是以派驻监检察室等形式进行,检察官长期与狱警一起生活、工作,私人感情浓厚,在许多问题上情面难却,监督不免手软,同时,检察部门驻监检察官吃在监狱、用在监狱,寄人篱下,要依托监狱才能开展工作,检察官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很难发挥出来。 与监督制约的机制缺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狱警在自己的“小天地”可供掌握和运做的权力空间大得惊人。他们以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方式,办理“人情案”、“关系案”。 这种过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很容易导致监狱干警的胡作非为,诱发服刑人员千方百计贿赂、拉拢干警。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事情,有的人经过数轮的司法审理,好不容易被收监服刑,但是过不了多久他却可以通过减刑、假释或保外就医等种种方式“重返”社会。上文提到的大连“黑老大”邹显卫,因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死缓,但他却通过“两减一保”,只坐了5年牢就逍遥出狱。 危害:判刑失去威慑力 监狱的作用,一为惩罚,二为改造,三为预防罪犯在某一时段内再实施犯罪。然而,马建国之类的“红顶犯人”,在监狱里过着“幸福生活”,实在让法律蒙羞。 刑事司法是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而监狱是“最后防线”的最后屏障。监狱作为刑事司法的最后一道工序,如果执法不公,其恶劣后果将是人们对法律信任的危机;对监狱来说,一次不公正的执法可能会摧毁千百次的说教。清末人士徐谦认为“监狱不良则行刑之机关未完善,而立法与执法之精神均不能见诸作用。”监狱刑罚执行出现了问题,法律再好,判决再公正,都失去了意义。 在司法腐败使坐牢变为度假的导向之下,锒铛入狱对贪官,对“黑老大”,对各种犯罪分子已失去了警示作用,失去了威慑力。既然这样,他们还会害怕什么呢?谁又能保证服刑者对自己所犯罪行真正有所忏悔? 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狱腐败是最令人寒心的腐败。这就要求我们在正视问题严重性的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查遗补漏,强化规范,完善制度,切实防止监狱司法人员被“糖衣炮弹”击中下水,避免监狱的 “沦陷”。 而监督机制的加强,必能提高监狱管理人员和干警腐败、渎职的成本,使他们不能够轻易违法犯罪,无法利用手中的监狱管理权牟取私利。把狱警管好了,谁想把监狱当“宾馆”,把服刑当“度假”,也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