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灵:谁动了中小学生的营养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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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5: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志灵(北京 学生) “不少学生将学校配送的营养餐盒饭丢进垃圾桶,而溜出学校去吃快餐”,这种现象近日在北京市的中小学并不鲜见。对于那些一筷子未动的营养餐,会被供餐企业作为“返残”运回。北京市颐澳等几家大型营养餐供餐公司提供的数据表明,“返残率”竟高达30%。(9月25日《新京报》)
人们不禁要问,如此高的“返残率”,除了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外,营养餐是否真的“名副其实”。揆以常理,在已经支付餐费的前提下,如果营养餐和“营养”之间不存在太大差距,断然不会有如此高的“返残率”。当孩子们没有“用手投票”决定是否需要学校统一配送营养餐时,“返残”就会成为孩子们“用脚投票”的最好选择。 这就是一种权力越位下的市场错位,当作为终极消费者的孩子们,在营养餐的价格以及供求关系上没有任何主动权时,营养餐市场不被市场价值规律所左右也就势在必然。这样,本应该是作为消费者的孩子们和供餐企业之间的博弈,就会演变成企业和学校以及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互动”。 正如无数事例已经昭示的那样,本应该由市场自我规范的领域,一旦被公权力强行介入--即便这种介入有着极大的善意--不仅会打破本应该由市场规律决定的“自生自发”秩序,更会为权力寻租、层层盘剥以及不正当竞争所侵蚀。据悉,在学生营养餐从试点到实施的10年间,已经三起三落,而且其原因都与学校从中收取5%的管理费不断膨胀相关。 这种“博弈前移”,不仅彻底将作为消费者的孩子们,在消费关系中被完全边缘化了,更重要的是使得不论供餐企业还是学校,都没有把关注的重点放在营养餐的质量上。帮助学校联系供餐企业的“餐虫”,其关注的不是营养餐的质量,而是所能得到的回扣;而校方的这种倾向,无疑会让供餐企业不是“以质取胜”,反倒是通过回扣上的优势来确立自己的供餐地位。 这样,在消费者没有否决权的前提下,供餐企业通过支付回扣降低的利润,必然通过超能力生产甚至使用劣质原材料等方式来降低成本,从而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在如此恶性循环下,最终供应到学生手上的营养餐不仅价值大打折扣,而且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消费者弃若敝屣也就不足为怪。 这样,一个超级庞大的利益链条就形成了:校方从回扣中得到实惠,而供餐企业在转嫁中维持利润,这一恶性循环导致的食品安全隐患,必然又会为主管行政部门提供介入市场行为的口实。 既然权力越位下,市场存在着严重的错位现象,那么还权于市场于消费主体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毕竟,这才能让营养餐真正“营养”起来,而不是层层揩油下的养分尽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