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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灵:期待医改部门分歧成为法律博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6日09:23 金羊网-新快报

  志灵

  近日,中央政府医改协调小组在医改方案上比较倾向于由卫生部主导的“英国模式”:基层小病治疗由政府免费提供,一般大病治疗靠社会医疗保障来完成,重大疾病治疗则求助于商业医疗保险。但对这一方案,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都持有异议,而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打算按照自己的“德国模式”另提一个医改方案。据悉,14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
小组,将负责协调部委之间的意见,敲定最终的医改方案。

  对于医改的可选择模式,不通过辩论和论证,很难断言哪种模式更具优越性,而且即便能够认定,也需要和具体国情结合起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案。这正如一位接近医改协调小组的人士描述的那样,“新的医改方案实际上是英国的躯体、德国的四肢、美国的脑袋,是三国模式的混合”。

  当然,意见分歧的处理并不是表面上的“三不像”,把各种模式的一部分拿来拼凑一个“综合体”,而是真正通过正当程序,在考虑具体国情的前提下,将各种方案的所长拿来为我所用,创造一个“中国模式”。这就需要在公开而且公平合理的正当程序下,让不同观点和利益进行交锋,从而得出一个能够至少让各方都相对满意,并且符合国情的医改方案。

  在公共政策制定上,部门分歧的公开化,是以前鲜见的情形,这意味着我们已告别了那种不需要任何合理性论证,即可得出不需要任何解释的一元价值论年代,而这方面的教训就是“近在眼前”的“医改基本不成功”,“一言堂”下的决策专断,很容易出现的就是这种“白交学费”的“彻底试错”。

  部门分歧背后的多元声音和价值取向,固然意味着一元价值模式的舍弃,但这并不意味着一个合理博弈结果的必然出现。因为在缺乏正当程序和法律规制下,部门不同意见形成的交涉,往往会成为无原则的讨价还价,甚至主要为力量对比关系所左右。而这种分歧最终造成的结果,非但不是公众所期待的合理医改方案,反倒连各部门都应当遵循的医改最基本的目标本身都会成为交易对象。

  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不管我们的医改采取何种模式,其终极目的和最基本的原则应当是,“无论病人的支付能力如何,都应能够得到良好的医疗服务”,为了使得医改方案能够实现这一目的以及医改方案出台能够遵循这一原则,由分歧引发的博弈就势在必然,这也就是我们之所以期待部门分歧成为法律博弈的终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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