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才:黄金周与其规定不如自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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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00:18 红网 | |||||||||
黄金周旅游人满为患,是否会取消黄金周或分散假期?对此,全国假日办执行主任、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黄金周确实是消费者所需,但考虑到目前的拥挤等问题,他们将考虑对放假方式进行专门的研究论证,并向国务院提出意见和建议(9月28日《北京晨报》)。 从1999年“十一”长假至今,尽管每一个黄金周在出游人数和市场销售额上都能创
在此笔者认为,与其像过去那样,由政府“规定”黄金周的时间,不如把这个权利交给老百姓自己去行使。黄金周说白了是在我国休假制度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保证了人们的休息权。既然是休息权,该什么时候休息,到哪里去休息,以何种方式休息,老百姓自己最有发言权。形象点说,既要有传统节假日等“规定动作”,也要有“自选动作”。 为此,带薪休假制度恐怕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国外,带薪休假制度已经非常普遍。如丹麦为每年5周,法国、西班牙为每年30天,比利时为每年24天,德国和意大利为5至6周,韩国为20天,泰国为10至20天,中国香港为7至14天。带薪休假的好处,一是可以自由安排,增大了民众的选择权;二是可以缓解目前黄金周存在的结构性的供需矛盾。 在国内,虽然《劳动法》已经规定带薪假期为劳动者的一项权利,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对实行这一制度的具体办法做出规定。这次借全国假日办进行专门的研究论证之机,如果能将这项制度纳入决策范围,对劳动者来说又是一项福利的增加,无异于“一石二鸟”。作者:陈才 相关专题:2006年国庆黄金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