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亮:政府回购经适房不是万能药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00:19 红网 | |||||||||
北京住房建设五年规划,于日前公示。规划就保障类用房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保障范围进行了扩大;同时,经济适用房将探索建立取消直接上市,而是由政府回购制度,避免一些人用其牟利。(见10月1日《新京报》) 这个信息表明政府在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增加保障类用房的供应,缓解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困难。不过,此次规划的一个焦点也引人深思,即“探索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
政府只是市场交易的特定监管者,现在直接介入交易,会不会改变市场的平衡关系?政府出面,若想低价收购,卖方定然不愿出手;如是高价收购,一方面会给炒房者以可乘之机,加大政府财政的支出,另一方面反而会加剧经济适用房市场的进一步升温,导致房价再度走高。此外,要大量收购,政府要付出一大笔制度维持成本,如果财政资金没有这笔预算,政策的执行将会更加举步维艰。倒不如将这笔钱分期补贴给最低收入者,让他们按市场价租房,政府间接的补贴,使得最低收入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权。同时避免政府的强势介入市场所带来的弊端。 况且此举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策。因为市场和价格是受供求关系制约的,政府出钱储备经济适用房,进而达到调控的目的,初衷虽好,但其实际效果,却值得考虑。因为导致“居者无其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对症下药,简单的回购政策,显然不是万能药方,自然难除百病。笔者以为应多管齐下,或可奏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