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卫:教师涨工资不能仅仅靠自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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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00:58 新京报 | |||||||||
10月12日《北京晨报》报道,北京中小学教师工资正酝酿试点改革,教师工资中的国家财政拨款部分基本不变,有望增加的是“自筹部分”,这一部分将通过教育部门加大投入或学校自筹来解决。 在我看来,提高教师待遇,“使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接近公务员的水平”,是保证社会公平、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的好事。但为实现教师涨工资,试点方案中允
另外,我还有一个顾虑:由于各校创收的能力不同,如果真要实行这一政策,必然会拉大校际、特别是名校与普通学校教师间收入的差距。这不仅会影响普通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可能造成普通学校的优秀师资流向工资较高的名校,会出现强校愈强、弱校愈弱的“马太效应”,从而影响各校教育的均衡发展。这不符合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不利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择校费居高不下”等问题。 为教师增加工资,使教师工资不低于或接近公务员水平,不仅合法,而且合理,本是件好事。可只有政府承担教师工资增加的部分,民众才会对这一政策有好的期待。 □李红卫(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研科科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