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梓:从贪官性绯闻看反腐娱乐化倾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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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08:23 人民网 | |||||||||
前段时间,关于安徽省原省卫生厅副厅长尚军“以色谋权”的新闻被某刊报道之后,转载该新闻和对该新闻的评论一直不绝于耳。但是,《南方人物周刊》经过细致的调查后发现,这一被精细描绘的桃色新闻是经过放大了的,“以色谋权”一说压根就没有确凿的证据,几乎全都是臆测后的结果。而据尚军的律师声称,在案件卷宗中丝毫没有尚军“以色谋权”的表述。
尚军事件不禁令人想起了关于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局原女局长安惠君腐败案,安惠君是因买官卖官而获罪的,媒体在报道此事时透露说,安惠君曾经接受和索取过英俊年轻的男警员的性贿赂。此事一经报道,立刻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各大网站以及纸质媒体都竞相转载和评论,记得当时有的评论相当扎眼,如《女局长怎么在床上“磨练”干部?》,等等。其实,关于安惠君接受男警员“性贿赂”的消息只不过来源于一部小说,是人们对于小说人物的“对号入座”,根本就没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与尚军一样,公诉机关在指控书中也没有丝毫关于她索取“性贿赂”的表述。 那么,人们为什么对于类似捕风捉影的桃色新闻特别感兴趣呢?究其原因,固然有着人们对贪官憎恨的因素和对女官员升迁迅速的臆测。但最重要的原因却只有两点,一是事关人们比较敏感的“性”,颇能引起人的好奇心;二是事件的主角是女官员。如果事情发生在男官员身上,人们的兴趣或许就会减轻不少。 但是,仅仅凭着猜测和“对号入座”,就将“脏水”毫无顾忌地泼向女贪官,却是对女贪官人格的不够尊重。贪官当然令人憎恨,但她们同样也有自己的人格尊严,她们所犯的罪行已经或者即将由法律来予以制裁,社会道德也应该对其进行应有的评判,但这种评判应该有一条底线,那就是不能进行人格上的肆意侮辱。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女贪官进行传统道德谴责中最为严厉的性道德拷问,对她们显然不够公平。 退一步来讲,即使女贪官确凿地存在着“以色谋权”和“性贿赂”之类的问题,媒体和社会也不该投入这么多的兴趣,因为女贪官们首先是职务犯罪,对她们的批判应该首先关注她们的腐败轨迹及其激烈的腐败心理冲突,并对其作出制度性的反思。就是说,应该把女贪官作为一个腐败标本进行解剖,以期给反腐提供新的思路。如此捕风捉影和津津乐道于女贪官的所谓性绯闻,是将反腐问题给娱乐化和八卦化了,很容易掩盖腐败问题的实质。李先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