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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克友:老外买“废气”的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04:5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评论员 付克友

  废气居然也可以卖钱,而且“利润”丰厚——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砸到四川企业头上。今日,中英CDM研讨及项目洽谈会在成都举行。由14家英国企业和机构组成的、有史以来入川求购废气的最大采购团莅临成都,与四川企业面对面洽谈“废气”大单。专家称,四川企业蕴涵300亿元商机。(见本报昨日08版)

  老外花巨资买“废气”,源于国际条约《京都议定书》建立的一种灵活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发达国家通过资金和技术支持,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投资,来换取或购买温室气体排放权。应该说,这是一种皆大欢喜的合作。一方面,发达国家的企业支付更少的成本,履行了减排“废气”的义务;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的企业降低了污染,免费获得了治污经验,甚至还能从废气利用中获益。而归根结底,这种制度安排,从总体上减少了温室气体,改善了全球的大气环境,落实了《京都议定书》。

  这桩生意,带给我们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更值得关注的是,它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新兴的市场——即包括废气排放权在内的污染权的交易市场。

  众所周知,政府环保部门通过许可制度,给予污染企业一定的排污权限。企业的排污不能超过这个权限,超过这个权限,政府将进行干预,开出罚单。从理论上来说,企业必须为自己的污染行为导致的社会成本买单,不容置疑;但问题在于,污染权的限制也可能使一些企业的发展受到制约。

  比如,对于某企业来说,由于治污成本太高,进一步的投资和扩大生产得不偿失,于是只好控制规模。但是与此同时,另外某个企业,可能由于引进先进治理技术,排污大大降低,于是“污染指标”部分闲置。对于前者来说,生产潜力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对于后者来说,尚存的“污染空间”也是一种浪费。而从社会资源配置的角度来看,则是一种生产效率的损失。

  污染权市场的建立将使得这一难题迎刃而解。在这个市场上,“污染权”成为一种商品,可以进行自由交易。那些用不完“排污权”的企业,可以有偿转让给那些“污染权”不够用的企业。转让方因此丧失部分“污染权”,而受让方则由此获得更多的“污染权”。如果“污染权”的市场价格高于治污费用,排污企业则会转让或出售“污染权”而积极治污。该制度的实质是运用市场机制对污染进行控制管理,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又实现了环境保护的目的。

  污染权的市场交易于上世纪80年代首先出现在美国,随后这个新兴的市场迅速扩展,在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推行。污染权的交易,也从某个行业和区域的市场,逐渐演变为跨行业、跨区域的大市场,甚至发展成国与国之间的全球化市场。这次英国企业来成都购买“废气”就是明证。它说明了市场经济的无孔不入,环境保护的公共政策也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

  但是遗憾的是,污染权的交易在我国却是一个新鲜事物。即使有些地方企业进行“污染权”的转让,也是在有关部门牵线搭桥之下,同区域和同行业进行的个案。一个真正的“污染权”交易市场体系,尚待建立。我们在污染治理中能否引入市场机制,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重利益,值得思考和借鉴。这是老外来买“废气”带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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