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家言:6岁小孩急需廉价药救命的背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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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5:37 华商网-华商报 | |||||||||
上海一名六岁的孩子因为缺药而命悬一线,所缺的“救命药”不过是一种十几年前就普遍应用于临床、平均每支只有2元钱的特效药———复方新诺明。可是病人家属、医生四处寻找,都买不到这种廉价药,最后还是借助网络的力量,在志愿者的帮助下才在江苏兴化的一家药店里找到了它。而类似这种“急寻廉价救命药”的事件,在上海已经发生过多次。(10月23日《东方早报》)
药是用来治病救人的,而能够治病救人的特效药却一一从市场上消失,这种现象看起来不可思议,实则却是“医疗市场化”的必然结果。特效药是指治疗特殊病情时特别有效的药,因为针对“特殊病情”,所以特效药的销量都不会很大,又因其廉价,所以药厂生产特效药的利润都很低,有的甚至亏本,所以很多药厂停止了特效药的生产,因而“急寻廉价救命药”的事件,才会一再上演。 我们不能指责药厂。“医疗市场化”也意味着“药品市场化”,追求利润最大化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天性,也是他们的权利。我们不能指望他们以“救死扶伤”为已任,为了挽救病人的性命而置药厂的命运而不顾,去做亏本的买卖。 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经济”,在各个社会领域,“市场化”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还有一部分问题是“市场化”解决不了、也不能靠“市场化”解决的,医疗领域的廉价特效药就是一例。这个时候,就应该“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政府就应该挺身而出,有所作为。 依靠政府的力量,不是强迫药品生产企业必须生产某种药品,而是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来挽救特效药:一是调整药品定价机制,提高特效药的政府定价,让生产特效药的药品企业有钱可赚;二是政府对生产廉价特效药的企业进行扶持、实行经济补贴。 据悉,为了挽救廉价特效药,上海市各个政府部门已经联合起来,正在实施“推进廉价经典药重回市场”的工作:由卫生局搜集廉价特效药名单,由药监局协调各个部门,由经委协调生产厂家,由财政局划拨专款…… 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其他省市也应当行动起来,以政府的名义,救救廉价“救命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