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评论 > 正文

于德清:如果安然案件发生在中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06:13 中国青年报

  于德清

  随着休斯顿地区法官绥姆·雷克手中的槌子一锤定音,美国安然公司前首席执行官杰弗瑞·斯基林,被判处了24年零4个月监禁。这也是安然公司案中被判刑最重的。在当天的审判之后,美国司法部发表了一项简短声明。声明指出,安然破产案的审判结果表明,打击企业犯罪如同打击街头犯罪,美国司法体系对企业豪雄们,也是毫不手软的。(中新社10月2
3日)

  斯基林这位前安然公司的CEO被判24年,可以说是罪有应得。美国司法机构的态度向公众展示了企业家违背诚信原则会支付怎样的高昂成本。我想到一个有趣的问题,如果这个案子发生在中国,我们的司法系统会如何审判“中国的安然”,“中国的斯基林”又会被判多少年?

  固然,中国和美国的司法体系不同。不过,对于打击企业家的“诚信犯罪”问题,在基本的理念方面,应该并无二致。当前,我国的司法机构也正在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来加强打击上市公司财务作假等诚信犯罪行为。如对《证券法》、《刑法》的修订,都在近年取得了不少成果,使审理安然公司此类事件,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今年,《刑法》第六次修正案获得通过。对于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犯罪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新刑法将第一百六十一条修改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可以看到,按照中国的法律,如果仅仅只按这一条罪名,斯林基最多会被判3年,最多被罚20万元。

  很显然,对于身价数亿元的富豪和年薪上百万元、上千万元的公司高管们来说,3年刑期和20万元罚款,就是进行诚信犯罪的最高成本。这相对于通过财务作假而获得的巨额非法收入来讲,不过是毛毛雨。也就是说,当前企业以及企业家们进行诚信犯罪行为的机会成本,明显过低。我们的司法体系对此类犯罪行为难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更遑论威慑力。假设企业和企业家们的行为都是单纯的经济行为,那么企业和企业家们就无所谓诚信,因为不诚信的代价太低。

  司法之所以重要,在于它使诚信行为成为一种强制性的规范,不再只是一种抽象的道德教条。也正是如此,安然事件的审理,让我们看到了美国司法部门的可贵之处。“打击企业犯罪如同打击街头犯罪”,这样的声明令人钦佩,更值得我们的司法部门和有关证券监管机构借鉴。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