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书议:抢劫案每月不超2宗,这是什么军令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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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00:13 红网 | |||||||||
两年之内,广州火车站抢劫、抢夺案每月不超2宗;盗窃、敲诈、诈骗案件每月不超43宗……27日上午,广州铁路警方立下“军令状”,明确提出在两年时间内将广州火车站派出所打造成铁路一流派出所,让广州火车站成为广州的一张文明名片。(10月28日《南方都市报》) 无疑近几年广州的治安问题已经严重到,路人皆知的地步,特别广州的飞车贼严重扰
对于广州治理火车站的抢劫、抢夺做法,我实在不敢苟同。广州火车站诈骗案件每月不超43宗、抢劫、抢夺案月均发案数不超过2宗、站区倒卖车票活动基本杜绝……我就纳闷了,作为治安机关,保障人民财产和人身安全问题是义不容辞的份内职责,打击邪恶,匡扶正义,铲奸除恶,为民造福,稳定社会治安,理当应该,从法律上更要严格执行,决不能有漏网之鱼。 那为何却立下如此匪夷所思的“军令状”呢?既然限定不超过多少多少发生率,那么这个发生率按公安机关的说法就是允许存在了,为什么要存在,为什么要让一部份人遭受危害?作为公共场所,人民生活出入自由之地,怎能按战争的标准和眼光看待问题呢?不能否认,在战争中或者军事演习中允许千分比的意外死亡率,但是,这不是血腥的战争,不是枪炮不长眼的军事演习,不是意外的军事故障闹出的人命,而是人为。 把允许发生率计算在内,还要说打造成铁路一流派出所,让广州火车站成为广州的一张文明名片?既然是“军令状”就要誓死捍卫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决不能有一点含糊其辞和麻痹大意。我也从听说过古代立“军令状”的将士,被主帅批示:好,这一仗,你准许死多少士兵,准许烧杀抢掠,准许不全面胜利,真是荒唐! 假如这个事情按标准放在我身上衡量?你说,我会不会接受,不妨推理一下,首先我会考虑自己的生命安全,既然,他们已经立下“军令状”说允许发生率了,那么常言说得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要是抢劫、打劫摊在我身上呢?这是个未知数和不定数,我可不愿意冒风险,要说摊在我头上,那不是我自找倒霉吗?假如,我是个漂亮的女士呢?是否会被……话说过来,我是一个大老爷们,这一点倒也无所谓,但是不敢保证还有其他少女美女存在吧?这几年广东的经济发展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吸引大量外地务工人员的到来,那么这其中,不敢断定这个无法具体统计的天文数字中有多少个打工妹?但肯定有。那么这其中的打工妹,就有落入虎口的几率性了,发生率在那摆着呢!越想越不敢往下想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