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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上书人大是公民对养路费续征的有力回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6:09 南方网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在交通部迎着舆论的质疑通知各地明年继续征收养路费后,两个月前以《养路费:最近六年都是违法征收》一文揭开“养路费违法征收”盖子的律师周泽,以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递交了一份法规审查建议书,要求审查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违法问题,并撤销现行养路费征收法规、规章。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痛斥,违法的养路费已异化成部门私益的“养人费”。

  如果我有权代表公众向优秀的公民授道德勋章的话,我会向周泽律师授一枚10吨重、金光灿灿的公民道德勋章,以表达对其公民行为的敬意。他配得上这份伟大的荣誉。

  一项涉及全国几千万车辆养路费征收的依据,竟然早已被更高的法律废除,这样明晃晃的违法收费,竟然在十几亿双眼睛的注视下整整逍遥了6年,正是周泽以其法律敏感和专业分析“唤醒”了公众对这一违法收费的认知;养路费的违法性已受到舆论普遍质疑,有关部门竟然敢迎质疑而上准备继续征收,想利用法律的模糊通过部门立法将“部门利益法制化”进行到底,想继续回避“养路费改燃油税”的原初立法意图,想利用消费者力量的分散蒙混过关,是公民周泽这封对养路费穷追猛打的上书把“违法审查”提上了舆论议程的峰尖浪口。

  这封上书起码能起到三个作用:一是明显针对的是交通部刚出台的继续征收规定,这封上书代表民意表达了对有关部门霸道的“公民不服从”,老百姓不会对行政部门的违法行为惟惟诺诺;二是会推动养路费迅速进入全国人大的违法审查程序,虽然北京律师宋成军前几天已经车主对养路费提起诉讼,但正如有专家所说,即使法庭很快作出判决,那也只是给宋成军一人以一个司法答复,因受制于诉讼制度本身而无法给所有的行政相对人以答复,而进入违法审查程序则会给所有公众一个法律交代,从根本化解法律冲突;最后,周泽上书形成的民意压力,也会迫使有关部门迅速进入“费改税”程序,不敢继续在养路费上“赖皮”下去,不再仅把“择机出台燃油税”挂在嘴上。

  显然,对老百姓来说,燃油税是更公平的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方式:公路养护资金放在汽油里收取,车子跑的路多就自然缴的多,而平担费用的养路费则是一种既不公平又无效率的“大锅饭”;而且正如周泽所说,由于特权车辆免征收养路费,车管腐败也由此而生,很多本不应享受免征收养路费待遇的车主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交费;还有,养路费在很多地方也异化为交通部门机构膨胀效率低下的“养人费”——虽然《公路法》早已废除了这种费用,但由于这个费用牵涉到许多部门的利益,虽然法律已实施6年多了,但相关部门仍借口时机不成熟拒绝改成燃油税。

  养路费只有进入违法审查程序,法律的权威才能得到捍卫,“费改税”的原初立法意图也才能被贯彻。因为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公路法》是全国人大所立,全国人大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执行“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的立法意图,对《公路法》相关条文有歧义之处给出权威的解释,敦促相关部门给出“费改税”的清晰时间表,维护《公路法》这部立法机关订立的“上位法”对部门立法“下位法”的优先地位。

  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上以一位公民力所能有竭的方式挑战一种违法的部门收费,这样的公民配得上10吨重的公民道德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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