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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建国:广东电价听证会干脆改为发布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9:07 新华网

  毛建国

  即将于17日召开的广东省居民电价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名单、听证方案尚未公布,但记者9日已从参与听证会的人士处获悉,此次听证会方案只有一个——居民电价拟每度涨价2.87分,这一方案达到了广东省物价局之前对外宣布的“广东居民电价的提价幅度将控制在平均提价幅度(2.87分/度)之内”的上限。(11月10日《信息时报》)

  既然方案只有一个,既然价格已经内定,那么又何须经过听证?

  从最初对听证会的热烈追捧,到对听证会的失望,应该说听证会在中国的地位作用,走了一条螺旋式下降的道路。前期人们的失望,主要表现在对听证会逢听必涨的感慨,主要体现在对听证代表资格的怀疑。广州居民电价听证会,则让人们愤慨。既然已经内定了价格,既然方案只有一个,那么所谓的听证会,不论参加听证的代表是谁,也只能走走过场,成为“茶话会”。这有违听证会的宗旨,也有违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精神。

  在我国,价格听证会制度,不仅是政府定价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还承担着服务型政府的重担,体现着政府决策的民主化。民众期盼的价格听证会,应该探讨该不该涨,在涨价取得一致的基础上,再探讨究竟涨多少。这样,在部门和公众之间,找到相对平衡。而这,也是建设

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广东电价该不该涨,有关方列举了若干上涨的理由,但公众、社会也有若干不涨的理由。召开听证会,就是让“公说公理”、“婆说公理”,然后取得共识。在价格已经内定,方案只有一个的情况下,听证会代表所有的发言以及由此体现的民意,都显得意义不大。

  如果说听证会一听就涨,是有关方面利用了听证会,那么听证会只有一种方案,细则内定,有关方面则亵渎了听证会。从利用到亵渎,有关方面的服务意识、民主意识,距离民众的希望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已经渐行渐远了。

  正如一位拿到了广东省物价局送达的居民电价调整听证代表聘书的人士所说,“我觉得参加听证会的意义也不大”,“我已经回复广东省物价局,要他们另聘他人”。对于一个已经内定的听证方案,听证确实没有意义。此时,退出也许是最好的选择。民意也许不能左右有关部门,但民意决不能被有关部门利用,更不能被有关部门玩弄、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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