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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经胜:买不起房找市长的喜与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9:33 新华网

  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在近期内出台十项“铁律”,以确保全省中低收入家庭只用8至10年“净”积蓄,就能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江西省政府还将与各市市长签订相关责任状,如果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将追究市长的直接责任。(11月10日新华网报道)

  为确保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基本住房,江西将实行市长负责制,每年年初由省政府
主要领导和各市市长签订责任书,列入全年干部考核内容。这样的“铁律”,对那些买不起房子的中低收入者而言,无疑就像一缕春风,催人振奋。但是细细一想,也是喜忧参半。

  先说说喜的。长期以来,各地方政府一直被人们指责为

房价虚高的制造者和既得利益者,有人还指责政府为了政绩和财政收入等,已经沦为
房地产
商的“推销员”和“经纪人”。既然出台买不起房找市长的“铁律”,那就首先要求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切断与房地产商们之间的利益链条,规范有序发展房地产行业,防止房价过快增长;同时还要采取诸如
住房公积金
要向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倾斜、积极发展廉租房等措施,从政策上支持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而且还要想方设法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中低收入者买房难问题。这些无疑都是“买不起房找市长”所带来的积极意义。

  但是忧的也不无道理。首先忧的是到时找不到市长。如河北省邯郸市从1993年9月到2004年3月,10年零5个月中该市先后有7任市长施政。市长走马灯似的频繁更换,到时到底找谁呢?其次买得起房买不起房谁说了算?买得起房买不起房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如果定性不准确的话,到时“买不起房找市长”肯定会成为一笔糊涂账。再就是如果到时出现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到底追究市长们什么责任?只将追究责任当作“铁律”,而没有具体的奖惩标准,很容易使“铁律”变成“绣花枕头”,受看不受用。

  “买不起房找市长”,这样话喊出来很容易,但是要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子,那绝对不是像过“嘴瘾”那样简单,这就需要市长们耐得住寂寞,做大量实实在在的事情。其实,江西喊出“买不起房子找市长”口号之后,已经没有了多少的退路,唯有负重前行。(徐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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