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评论 > 正文

周稀银:县委书记权利包干催生媚权李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9:23 东方网

  10月25日,山东齐河县警方侦破一起案件,今年以来有33人通过假冒的县委书记签名,进入该县各个党政机关。经查证,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时国祺,雇用他人仿冒县委书记的签名,不仅把自己和妻子“安排”进了审计局和劳动局,还收取他人钱财将多人安排至党政机关。(11月15日《新京报》)

  如果是一次冒充得逞,我们还好“理解”,可这33次的“世界纪录”,又叫人怎么
接受得了?一边是仅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一边是本应毫不含糊的多层关卡;一边是雇人仿冒的县委书记签名,一边是只要打个电话就能立马现出原形,如此低水平的久骗得手,这样低层次的受骗多次,的确耐人寻味。

  人事安排是有程序的,报道中德州市人事局原编制科主任刘忠军介绍,一般进人都要通过考试,不过基层执行的并不是那么严格,有的不通过考试,有县编制委员会主任签字,也可以进入政府机关。县编委主任通常由县长兼任。“无论是政府行政部门,还是县委各个部门进人,都要由县(市)长签字,县(市)委书记没有这个权力。”刘忠军介绍,目前齐河县编委主任由县长刘建国兼任,各部门进人应由刘建国签字。

  为什么齐河县进人一直由县委书记负责签字?用李凤臣的话说,基层比较复杂,有的地方是由县长签字,有的是由县委书记签字。后者并无不妥,“因为是党委负责制”。可是,党委负责制不是大包大揽、无视党政分工吧!既然明确兼任县编委主任的县长签字,那我们的书记同志又为何越权呢?如果是对县长签字不放心,你可以加强监督嘛!如果一贯坚持集体决定,阳光操作,又何来仿冒县委书记签名无人察觉的“一人经典”?

  书记同志还表示此事件暴露了人事管理方面的漏洞,今后将严格相关程序,并召开常委会责成人事局做出检查,在人事监管中负有责任的党政领导责任人均要给予相应处分。说者轻松,听者沉重。不对自己越权签字作一点反思,却只想到别人的责任,这不正是此事件的“导火索”?不能保证自己笔下没有“超度”,不给有关部门多少怀疑的机会,即便不出现“假冒产品”,也照样会出其它纰漏。

  “李逵”迷权催生“李鬼”媚权。正是书记同志的“权利包干”,才为骗子得手提供了条件;正是缺乏集体决定、阳光操作,才使得各路关卡不敢怀疑仿冒签名半分;正是这种不是个别现象的所谓正常情况,也才让我们更感到忧心忡忡。“在人事监管中负有责任的党政领导责任人均要给予相应处分”,书记同志的这句话里包括自己吗?如果自己是例外,那谁又能保证在更多的领域不出现“李鬼”呢?而要让“李逵”尽快走出权力自迷,恐怕没有外部的坚强力量是不能“超越”的吧!


作者:周稀银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