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樵:个人集资建房照出商品房暴利原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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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0:19 红网 | |||||||||
全国个人集资建房组织首次“成功拿地”在浙江温州诞生。该住宅地块占地30亩,项目开发将按政府规划进行,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预计建成后的房屋成本价在5300元/平方米左右,比周边楼盘11000元/平方米的市场价低5000多元。(11月16日《东方早报》) 首开先河的温州“个人集资建房”项目,与商品房处在同一区位地段,并且也同样须交纳各种税费,可其成本价为何就不足临近商品房的一半呢?诚然,商品房的结构设计可
关于商品房的价格论战,至今仍呈硝烟滚滚之势,而论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商品房价成本”上。一方面,公众极力要求开发商公布房价成本清单,抑制房地产开发商的暴经营倾向;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商对房价成本的构成情况守口如瓶,甚至兜里揣着暴利,却仍在那里“吼亏叫穷”。这样一来,就迫使商品房消费者只能在“隔山买猫”的状态下无奈地就范。尤其是群体庞大的低收入阶层,不得不对价格疯涨的“暴利房”望而却步,忍做“房奴”。 温州个人集资建房项目的破冰,不仅将使参与这个集资建房项目的住户规避商品房高价盘剥之害,更将成为房价成本的一个“标本性清单”。就是说,商品房的成本从此有了一个合情合理的“参照样本”。如果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公布房价成本,则个人集资房成本价就是一个价格基础,再加上商品房的合理利润及法定费用,即构成商品房的成本,开发商就依照这个成本确定售价。要是商品房的售价与成本价相去甚远,就可以暴利经营处罚之。 实事求是地说,目前不仅商品房市场存在“价格猫腻”,就是政府推出的经济适用房也存在较大的“价格水份”,使表面上享受优待的住户们“吃哑巴亏”。因此,在我看来,像温州这样的个人集资建房活动,就应该得到政府的政策性倡导与支持,并在全国各地推广。既让城镇低收入的缺房户能买得起住房,有效缓解百姓和政府的民生之忧,也让个人集资建房的“价格标本”成为冲击暴利商品房、高价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鲶鱼”,使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猫腻”在与个人集资房的价格比照中,显出其暴利原形,进而逼使房地产开发商、负责建造经济适用房的政府,向社会诚实地公布成本价,以推动房地产行业的价格公平。 稿源:红网 作者:马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