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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诗成:招待费不算水价里算到哪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3:05 中国青年报

  毕诗成

  舆论似乎正在用泛化的公共正义,把发改委逼到进退维谷的境地,只不过这一次,我们好像真的有些错了。1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由于《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城市供水价格成本的组成内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均可计入成本,凭什么?怎么可以?不妥!连日
来引发了媒体近乎一边倒的质疑。

  不是说咱没心没肺,咱也是苦孩子出身,但民生的难题,要建构在社会发展的前提下解决。撇掉感情因素,重新审视这个“招待费计入水价”的问题,可以发现,发改委本次的意见稿,有很多进步的地方,是在往良性的、透明的定价成本的方向上作努力。这一点,在舆论的喧嚣中必须清楚地认识到。

  有人质疑,凭什么水企开会、迎来送往,要让老百姓埋单?但细想想,哪级政府、哪个学校、哪家

医院、哪家企业的会议费、招待费不是算到“运行成本”里面的?我们痛恨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等于说招待费从道理上就不该算入成本。不算到运行成本算到哪里?小金库支出?摊派下去?让政府埋单?恐怕都不对吧?搞来搞去,最终结果不还是纳税人埋了单?除非你说“所有的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压根就不该存在”,但这一点恐怕在哪个国家都做不到。

  因此,把会议费、招待费等算入水价成本不是问题,问题是怎么算?是花了钱领导签上字就算,还是有的算有的不算?怎么来明确算与不算的边界?老百姓之所以意见大,就是因为这些过去都是糊涂账,才助长了铺张、吃喝的风气。而发改委之所以要搞这个《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就是要改变一个锅里搅马勺,搅来搅去老百姓吃大亏的局面。更何况,先公布的是“征求意见稿”,不是通知百姓的“定稿”,我们又怎么站在虚拟的正义高地,把这种难得的“趋善”努力一竿子打死?

  媒体报道时,多放大了“招待费算入水价成本”这个点,评论批评时再次放大了这一点。其实,到发改委网站看看意见稿原文会发现,这个共计34大条款的“办法”,对造成水价的成本作了非常明确的细化,规定了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构成三大项,每一项下面包括了数十个小项,并明确了8大项不能纳入水价的成本。即便对于纳入成本的内容,也作了明确约束。用专家的话说,以前是供水企业提供什么数据,成本测算就采用什么数据;现在物价部门则要根据规定,对企业上报数据的合理程度进行评价,来确定合理水平的数据,对于企业的额外、过高花费不予采纳。能否把这一些“军规”落实是一回事情,但我们不能否认这些努力,实际上是要给无底洞的水价成本套上“笼头”。

  发改委公开列出了清单,很好,这样的制度努力,显然在当下是必要的。如果能够严格按照这个监审办法严格执行,水价的成本应该是降低,而不是有人猜测的那样涨高。民意之所以对发改委趋善之举有诸多“涨价”猜测,就是有太多的反面例子,这是需要管理者反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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