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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个人集资建房是对房产商的反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06:38 华商网-华商报

  王石川

  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牵头人赵智强昨天宣布:温州“个人集资建房”的委托开发商15日拿到政府挂牌出让地块,5个月后可望动工,将成为全国首例个人集资建房项目。(11月16日《东方早报》)

  “振臂一呼,应者云集”,遗憾的是,个人集资建房一直止步于概念,这一次,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终于要化蛹成蝶了,听起来振奋人心。但稍加分析便不难发现,这只是一个孤案而已。

  全国各地的个人集资建房之所以屡屡折戟沉沙,正在于拿地之难难于上青天。温州为何能够“破拿地之冰”?诚如赵智强直言:“温州能够‘破冰’,主要得益于市场营销协会的社团组织背景、当地便捷的融资渠道,以及目前不明朗的

房地产走势。”

  社团组织背景、便捷的融资渠道,这正是其他地方往往无法望其项背之处。众所周知,温州市的社团组织发育非常良好,至于融资,温州市更是具有得天独厚的天然优势,民营企业发达,有充裕的可支配资金。

  至于不明朗的房地产走势,这就有点时势造英雄的意味了。在当前中央宏观调控的政策指向下,打压畸高

房价、使房价趋于稳定,地方政府必须呼应民意。因此,不给个人集资建房设置障碍,一定程度上降低门槛,这是地方政府的利益考量。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虽已破冰,但离动工仍有5个月时间,期间,在工程招标、工程建设、房屋分配等方面如何协调矛盾,亦不能不考虑。

  尤其不能忽视的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个人集资建房打破市场分工,实现自给自足,不无“逆流而动”的狭隘。在市场分工越来越细化、越来越专业化的今天大面积地复制“自建房”模式,注定不能成功,也不现实。

  我更愿意把个人集资建房当作一种反讽和反抗。而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的最大意义在于,它让我们知道了房地产商的畸高利润———“开发成本价不到周边

商品房市价的一半”就是明证。温州模式更提醒我们,要打压畸高房价,非政府的利剑不可,切莫对个人集资建房抱有太多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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