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评论 > 正文

滕朝阳:青少年活动中心如何异化成办公大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0:06 江南都市报

  滕朝阳

  题由:为建青少年活动中心,省里划拨120万元,当地政府补贴一部分,总投资200余万元。大楼落成后竟摇身一变,成了县文化教育局的办公大楼。这是发生在河北顺平县令当地百姓想不明白的咄咄怪事。

  青少年活动中心成了文教局的办公楼,其变化之巨,犹如“母鸡变母鸭”。但这不是变魔术,而是活生生的现实,百姓焉能不感到惊奇?但在这一事件中的直接当事人和幕后当事人心中,其观感又与百姓或有大不同。事实上,正是一路放行的“绿灯”,昔日的“母鸡”才变成了今天的“母鸭”。

  规划与立项等关键环节的原始证据表明,当初要建的的确是青少年活动中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未经许可,已立项项目的规划和用途不得随意变更。问题首先出在施工环节。该县文教局有关负责人承认,在施工过程中,曾对大楼的设计进行过部分改动。报道对改动的主体语焉不详(谁主导了改动?),人们也没有看到有监理单位对改动提出异议(有无监理单位还不一定哩!),但这偷偷摸摸的改动,自然不是要把青少年活动中心改得更适宜于青少年活动。

  果然,省有关部门前来检查验收时,发现已落成的青少年活动中心房屋设计不合理,不符合要求,类似办公楼。验收人员看到了实情,说了实话,这是令人钦佩的。但他们提出的要求,不是按规划恢复建筑的既定功能,而是“另开辟新址重新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这样看起来,验收人员似乎并没有对此判“不合格”,给的鉴定更有可能是“通过”。在“县、省有关部门的默认”下,县文教局搬进了大楼,标志着这一项目在经历了一系列异化之后,实现了彻底的异化。

  如果这是一起违规事件,那么就应当有人为此承担责任。如果认为这种异化无可非议,则等于承认突破法律规定可以免予追究,等于承认先斩后奏以既成事实相要挟的正当性,而无从遏制此类异化现象的滋生蔓延。人们看到一些补救措施,省验收人员建言于前,当地有关部门策划于后,一个“重建”的“青少年活动中心”仿佛值得期待。但照一般情理来推断,若无“惩前”,则难“毖后”;若不“治病”,岂能“救人”?“重建”尚在谋划阶段,即便付诸行动,又焉知后来者不抄袭文教局现成的老谱?下不为例的老调,何时才能唱完?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