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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舟:江西能否复制温州个人集资建房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11:51 江西商报

  江西商报首席评论员 江舟

  在房价问题上,当一次次“国N条”被架空、被异化的事实浇灭了老百姓对宏观调控寄予的一腔热望后,全国首例个人集资建房终于“突围”。据新华社11月16日专电,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委托开发商15日以1亿多元的价格拿到了温州市政府挂牌出让的地块。该地块占地30亩,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规划建成260套住房。这一地块均价为每平方米41
00元,预计建成后房屋成本价为每平方米5300元,低于周边楼盘每平方米10000元左右的市场价。

  这条消息着实让老百姓兴奋了起来。个人集资建房是否会成为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难的一条新路?我们认为,坚冰已破,曙光在前。

  

房价事关老百姓的心理、经济承受能力,事关民生福祉,因此应该解放思想,大胆地试,大胆地闯。

  温州的首次“突围”,无异是对畸高的房地产价格的一种反抗。对老百姓来说,它比“国N条”来的更实在。“地块价每平方米4100元,预计建成后房屋成本价为每平方米5300元”,1200元的建房成本比当地周边楼盘市场价低四五千元。这巨大的差价,让人们再次“心惊肉跳”——它让人们知道房地产商的畸高利润,同时也吊起了老百姓个人集资建房的胃口。

  有媒体认为,切莫对个人集资建房抱有太多幻想。还有媒体担心:代建方与集资方是两个不同利益群体,不是纯粹意义上市场买卖行为,而集资方里面又是由260个个体组成的,开发成本并不像民众想像的那么容易控制;房屋质量无法得到百分之百的可靠保证,将来在建设成本、质量认定和利益分成等方面可能面临巨大的分歧;因个人集资建房的法律纠纷也难以避免;还要面临来自于政策的因素,因为有关部门对个人集资建房的政策规定一直不明确,等等。

  温州人素以“敢为天下先”闻名。个人集资建房,作为有效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抑制高房价,无疑是一种尝试、一种探索。媒体的担心恐怕温州人早已想到或已经找到了解决之道,只要政府部门从政策上给予支持,让其获得合法的“出生证明”,其它一些枝节问题应该都是好协商、好解决的。

  温州个人集资建房,江西可否复制?

  日前,江西省代省长吴新雄以高度重视民生的姿态宣布了一个理性的消息,江西省委、省政府将在近期出台“铁律”,确保全省中低收入家庭用8~10年“净”积蓄,就能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的

经济适用房。省政府还将与各市市长签订相关责任状,如果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将追究市长的直接责任。这一番话,彰显出政府对“房价调控”肩负不可推卸的责任。“责任状”是温暖的“民生状”,更是值得敬畏的“民意状”。人们期盼将要出台的“铁律”中,会不会有允许个人集资建房的规定。因为这种改革的尝试(当然需要进行规范,使它不走样),不失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一种新的思路、新的办法、新的操作,比较容易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诡异的房价经济学,无法屏蔽“安身立命”的底线价值命题。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应该有新的运作模式。学习和借鉴温州模式,是一个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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