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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溪:公益事业的最高境界应是亏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0:17 红网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文件称,城市公共交通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对于公共交通出现的政策性亏损,城市人民政府要给予补贴。(12月3日《现代快报》)

  《文件》称,城市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是城市交通的主要载体,必须实行低票价政策,以最大限度吸引客流。对于实行低票价以及月票,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
票政策形成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城市人民政府要给予补贴。补贴应按月或季度定期拨付到位,不得拖延或挪用。笔者认为这是一个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文件,是一个正确解读公益事业运作规律的文件。

  城市公交是广大市民最重要代步工具,它与市民的生活、工作须臾不可分割。公交不发达,市民生活不方便;公交瘫痪了,整个城市也将陷入瘫痪。就是这一与市民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公益事业,近年来在许多城市却遭遇了少有的尴尬。人们看到公交车跑不过自行车,乘车上班族望“慢”兴叹;公交场站严重不足,同时也没有根据住宅小区的变化及时更新站场,出门找车站,跑的一头汗;许多公交不愿到城市边缘跑,使城市边缘居民怨声载道。这些问题归根结底一个字:钱。公交事业投入严重不足,公交单位长期亏损运营,公交事业陷入恶性循环之中,现在许多公交人甚至离开了原单位,自谋生路去了。

  一个严峻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公益事业到底应该怎么办?正如《文件》中所说,对于公共交通出现的政策性亏损,城市人民政府要给予补贴。《文件》不但廓清了公交事业的发展思路,同时对国家所有公益事业的发展方向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公益事业,顾名思义,它的本质含义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业,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事业,而不是通过这种服务再去谋取其它什么利益。因而从这个意义上是否可以说,公益事业的最高境界应是“亏损”,而首先考虑的不是什么盈利。比如电力、电信、医疗、公园及各类城市基础设施等,应树立正确的“盈利观”,在运营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盈利,应多多考虑通过降低公共产品的价格去消化,让百姓越来越多的从公益事业中得到实惠。而不是把这些盈利通过提高公益事业单位员工的工资、福利去消化。

  我们说公益事业的最高境界应是“亏损”,并不是说所有公益事业的所有盈利都通过公共产品的降价去消化,更不是由于弱化管理而人为的形成的“亏损”。

  眼下对于盈利的公共产品,在价格制定上应逐步做到不盈不亏。在对公益事业如何补贴上,要有轻重缓急,要考虑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

  公益事业的最高境界是“亏损”,就必须改革公益事业员工现有分配度。现有的所谓的“绩效挂钩”分配制度,特别是通过将负担转嫁消费者而获取盈利,已经扭曲了公益事业的服务方向,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绩效挂钩”分配制度在公益事业中,应该重新规定其内在的含义,予以重新解读。

    稿源:红网 作者:杨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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