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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老师怎能把学生当作博奕的棋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4:46 红网

  12月2日,周六,四川崇州市三江中学1000多名学生罢课了。该校学生蒋明(化名)介绍说,按照学校作息制度安排,上完早操后,7时20分至8时是早自习时间。在此期间,有老师就到各班散发名为“告全校师生书”的传单。该传单上详细叙述了该校乱收费、后勤服务意识差等。据该校副校长称,此事原由是该校部分老师不满福利待遇,鼓动学生进行了此次抵制行动。(12月3日《天府早报》)

  在校方的说服教育下,此次事件虽然很快平息下去了,但千余学生集体罢课事件造成的影响之大可想而知,其给教育工作者带来的震撼也是前所未有的。“我教书好多年了,退休也有几年了,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大概有1000多人都冲出教室不上课。”该校一老教师忧心忡忡说的话,正好表达了我(可能还有其他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此时的心情。在共和国的教育史上,这样发生在中学里的大规模学生罢课事件估计找不到第二起了。其所传达出来的多方面信息或者说危险信号,值得每一个教育研究工作者去关注,也值得所有教育行政官员去反思和追究。

  但平心而论,作为同道,我虽然同情甚至理解该校部分教师煽动学生罢课的动机和做法,但理智告诉我,老师不能这么做,也无权这么做。这毕竟是教师与校方之间的权利搏弈,而且出发点也不是为维护学生的权益,而是为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就用散发“告全校师生书”的传单方式,煽动学生罢课,动机不算高尚,方式也欠考虑。话虽这样说,感情上实在不忍心指责这些教师,因为显然该校存在太多的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问题,教师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可能采取此种非常手段的。要说教师有什么错的话,错就错在挟一己私利、隐去事实真相、将学生当作了与校方搏弈的棋子,从而侵犯了学生的权利。

  不管是《教育法》还是《教师法》,都将学生的上课权利作为最基本的权益予以追认并强调要给予切实保障,如《教师法》第五条规定,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教师有问题,应该通过正常渠道(如要求召开教代会或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而不能利用教师的权力煽动学生罢课。教师任何时候都要保证学生上课的权利,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上课这一最基本的合法权利。这是一条底线,教师无论如何都得恪守。

  学生十分迷信教师的权威,教师说什么话对他们都有号召力和鼓动力,该校教师正是掌握了这一点,通过极富煽动性的散发传单形式刺激学生的情绪,很快达到了挟学生以令校方的目的,迫使校方让步屈服。——据悉,事情发生后,校方紧急召开了教职工大会,听取了老师的意见,表示要加强与老师的交流,避免以后出现类似事情。表面看,此次斗争,教师成了赢家,但事后,当部分学生尤其是高中学生知道了事实真相,认清教师只是为提高自己的福利待遇利用了学生的幼稚单纯,策划了此次罢课事件,他们会作何感想?到时,学生们可能会因为在此次罢课事件中充当了教师手中的工具而对教师心存不满,从而影响到教师的自身形象。而围绕此事的议论和评论可能会影响学生一段时间的学习情绪,给以后校方的教育教学管理带来难度,最终危及教育的公信力,损失将由校方、教师和学生三方承担。

  无论教师对学校多么不满,都不能放弃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毕竟学生是无辜的,教师不能以损害学生权益为代价来向校方谋求提高自己的待遇,这就是基本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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