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振军:为煽情非得把艾滋孤儿整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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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5: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中央电视台特地于当晚黄金时段举办了一场主题为《共享阳光》的节目。在艾滋病越来越逼近普通人生活的严峻形势下,这个节目是有着积极意义的。然而,在讲述艾滋孤儿、15岁的高一女学生纪云香的遭遇时,编导者却又一次故技重演,复制了一个令人遗憾的悲情故事: 小云香是一个父母早已双双死于艾滋病的可怜孤儿。但两年前,她幸运地被一对北
现场的观众也有人抹起了眼泪,训练有素的摄像记者早有预料,从容不迫、不失时机地拍下并直播了这些镜头。相信电视机前的亿万观众中,也会有不少人落了泪。显然,晚会编导们的目的、意图达到了,他们成功了。 可是,这种做法残忍不残忍?也许,没有人会发出这样的诘问;也许,根本也不会有任何人来注意这些问题。因为他们是在搞“正面报道”、做“好人好事”或做“善事”。可是,策划者与参与者,总有一天得面对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人性拷问:为使自己的作品感动广大受众,就非得把当事者整到嚎啕大哭?这种做法,与媒体的道德取向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情怀是否相悖呢? 这不由得使我想起了一件让我抱愧多年的往事:大约15年前,豫西某市一名警察在抓捕罪犯过程中,不幸中弹牺牲。由于第一批参与宣传的记者没有拿出令有关部门满意的报道,所以又抽调包括笔者在内的第二批记者深入到烈士原籍的那个小山村采访。在我们的启发、开导、要求下,烈士年迈的父母步履蹒跚地又一次爬到安葬烈士的那座山头,又一次撕心裂肺地扑在儿子的新坟上痛哭了一场……显然,我们也拍出了动人的画面、动人的图片,写出了“真实”而富有感染力的文字…… 然而,在我近30年的新闻从业经历中,此举也成了我最不愿回首、最感到羞愧的事情之一。为什么?因为那太不近人情,是以宣传、帮助他人的名义,伤害他人的自尊与情感。同时,背后还暗藏着不易为他人所察觉的功利目的。 孙振军(河南媒体工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