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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高校联手反对就业歧视值得称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07:48 四川新闻网

  不久前,中国政法大学会同北大清华人大等高校,在招聘会上宣传反就业歧视。他们认为,中国的就业领域中充满着各种歧视,而且是赤裸裸的歧视。在国家机关中这种现象相当严重,而现行的一些法规明显带有歧视色彩。(12月13日《瞭望东方周刊》——《北大清华等高校联手宣传反就业歧视》)

  近来,关于北大清华的负面消息不少,先是因状元纷纷流入香港大学,被人讽为已
沦为二流学校;后又传出北大学生杀猫,引来网上骂声一片。但此番在招聘会上宣传反就业歧视,在我看来,却是最值得称赞的行为。

  在“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新增劳动力3450万人。而今年全年城镇需要安排的就业总量为2500万人,可预计能够安排的只有1100万人,劳动力供大于求为1400多万人。据教育部透露,2006年中国高校毕业生有413万人,比去年增加了22%,而同时,就业市场只能吸纳166万应届毕业生,这意味着今年将有60%的大学毕业生面临失业。

  在如此严峻形势下,即使北大清华的学生也并非皇帝女儿不愁嫁。日前看到一篇报道,题目是“清华毕业生当搬运工,月薪125元”。说的是一个名叫戚柯的学生,从清华毕业6年,就没有找到一份像样的工作。堂堂清华毕业生竟然做过搬运、发过传单,且每份工总在一个月内结束。与此相似的是不久前报道的北大毕业生武小锋由於找不到工作,只好在家卖糖葫芦。

  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以各种苛刻的条件来招聘大学生成了理所当然的事,越是热门的职业越是苛刻。

  譬如说上文报道中一家招工单位的应聘条件就要求“北京户口,男,35岁以下,本科以上,党员优先。附:不招四川人。”这些条件几乎每句话都带歧视,最恶毒的是竟然不招收四川人。不仅是地域歧视,更是对所有四川人民的侮辱。

  这样公然侮辱人的歧视性的语言,竟然堂而皇之的写在招聘广告上,同是中国人,却因地域的不同而被羞辱,仅仅因为就业难,却没有人抗议反对。这种自我贬损言论的悲哀却是中国目前就业歧视的普遍现状。

  在国外,就业歧视是相当严重的人权侵犯事件。美国去年就有一个案例:祖布雷克女士曾是华尔街瑞士银行的一名雇员,三年前因被男上司认为“又老又丑不能胜任工作”而遭解雇。祖布雷克女士提起性别歧视诉讼,日前,这场长达三年的诉讼终于结束,法院判决瑞士银行付给祖布雷克女士2900万美元赔偿金。

  权利歧视被视为最严重的侵权,这种高价赔偿实质是一种惩罚性赔偿!而法律的制定总是以普世的价值观为基础,在美国,就业歧视首先为主流价值观所不容,被看成与种族歧视一样的罪恶。它向人们昭示:人的权利不可侵犯。人有工作的权利,不因地域、性别、年龄和其他原因而被人歧视。

  然而在我国,就业歧视无所不在,年龄歧视、学历歧视、地域歧视、性别歧视已成为横亘在求职者面前的四大门槛。有的歧视甚至到了荒唐的程度:仅仅因为裴与赔谐音不吉利,有的用工单位居然不招姓裴的。

  就业歧视危害性无穷。它贬损了人的尊严,以地域和性别作为就业条件就是对人的尊严的一种贬损;它不利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市场主体平等竞争的经济,就业歧视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不公平的就业选择。不公平的就业竞争是一种恶性竞争,就业歧视对于人才的选择是一种逆淘汰。因为它从根本上是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破坏,是对人权的侵犯和破坏。

  我国虽有《宪法》和《劳动法》,对劳动者的权利有明确规定,但有关“就业歧视”方面的法律尚处于盲区,这一次由高校发起的反就业歧视宣传,以决就业为起点,更该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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