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舸:完成招商任务的安监局长才该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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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7:18 华商网-华商报 | |||||||||
毕舸 安徽省阜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於俊华因没完成下达的400万元单位招商引资任务,最近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宣布停职检查。(昨日《华商报》) 在这里,逻辑常识发生了根本性扭曲———安监局长的本职工作似乎不再是为了保
安监局长去招商引资本是不务正业,但在阜南县却成了其保住职位的惟一途径,安监局长被停职也不是因为出现了重大安全事故,而是招商引资的任务完成情况没有达到上级期望值。试问,这样的地方政府还能履行保一方水土之责吗?在把招商指标层层分解到部门、个人身上时,在无形中纵容了某些部门、个人为了政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滥用国家公器———县纪检委、县监察局分别下发“关于於俊华同志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的文件,居然以红头文件的堂皇形式,来宣布一个明显违反官员任免程序的处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其实,完成招商任务的安监局长才该免职,因为他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而把该做的事情荒废一旁。可惜,在阜南县,我们见证了一个活生生的反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