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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洪洋:内地潜规则搁浅香港的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0:56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从武汉到香港城市大学求学的女研究生陈静,将1万元现金放进教授的信箱,并向其索取试题及答案。教授向香港廉政公署报案,该女生被捕。在法庭上,法官唐文则表示,不熟悉香港法例并不是犯罪的借口,他指称被告所犯行贿罪行严重,判处入狱6个月。(中新社12月15日)

  1万元没有买到期末考试题却买来6个月刑期,赔了夫人又折兵,丢人丢到香港去,
这位女研究生可谓亏大了,亦令吾等感慨系之。

  作为博士研究生,陈静的受教育资历可谓不浅,知识水平也远在普通人之上,面对学业,为什么不肯下工夫,做真学问,而是耍小聪明,搞小动作,把行贿自己老师当做首选?———是“对香港的反贪污法例不熟悉”(其辩护律师语)才干出傻事,还是一些所谓“潜规则”的惯性使然?不管如何,陈静的表现足以让我们玩味、三思。

  可能在不少人看来,陈静的老师也不够“厚道”,一位网评者说:自己的学生,花钱向自己买试题,即使你不愿意就范,也用不着向廉政公署举报,还进一步协助廉署引其上钩,让学生遭受牢狱之灾啊。

  从人情的角度看是这样,但在法理上,笔者对这位“不近人情”的教授却是肃然起敬:在没有他人监督的情形之下,为了维护学术尊严与人格尊严,自觉拒绝权钱交易的不正之风,这正是学者应有的学术品格与道德风范,与内地某些以权谋钱、以权渔色、大搞学术腐败的教授、学者之间判若云泥;同时,教授高调处理行贿事件,表现出一位公民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和对社会公序良俗高度的责任感也是令人赞赏的。

  香港在反贪策略上奉行“零容忍”,廉政公署反复向市民灌输“无论大贪小贪,即便是贪10元、1元也是贪污”的概念。廉政公署说到做到,对腐败不依不饶,穷追不舍,公民也积极配合,打击贪污,才把香港从早期一个极度贪污腐败的地区,打造成当今世界上最廉洁的地区之一,清廉指数位居世界前列。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位教授的“大义灭亲”不正是这种廉政观念的体现么?

  只有“零容忍”才能实现“零腐败”,公众的心态是决定反腐成败的关键因素。可惜,在腐败泛化的今天,社会各方(包括法规、政策)对腐败的容忍阀值也在不断地提升,使得腐败如韭菜重生,除恶难尽。从陈静行贿丑闻中,我们看到了内地与香港在这方面的差距,以及努力的方向,这也可算作有失有得吧。

  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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