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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溪:招女公关要酒量是对女性的歧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00:12 红网

  在16日举行的湖南省首届女大学生专场供需见面会上,一家公司招聘公关工作人员时明确提出,要求应聘的女大学毕业生“有一定酒量”,引发不同的反响。(12月17日《潇湘晨报》)

  “招聘单位把有一定的酒量写到了招聘条件里,感觉有一点怪怪的。”刚刚参加完面试的湖南艺术职院影视专业的毕业生毛碧丹说。“招聘单位问我喝酒怎么样,当时我反问
酒量好是什么概念时,用人单位没有回答我。”问得好,酒量是什么概念,可谓问到了点子上,用人单位回答不出来是因为有着见不得阳光的难言之隐。

  在这些企业的眼里,女公关是克敌制胜的法宝。因而招聘女公关,纷纷亮出“身体”标准,不但有身高标准,还有胸围、腰围、臀围标准。现在公然又有了酒量标准。有色有酒,酒色集于一身,酒色之徒也就有了用武之地。酒量是什么概念?除此一解,难有它说。那个用人单位面对大学生的质疑,当然也就哑口无言了。急于就业的

女大学生,面对女公关要“酒量”的公司,要三思而行之。跳进“虎口”,祸福未卜。

  企业招聘女公关没有什么未尝不可。在招聘条件里写上有一定的酒量,公关工作的性质就变了。公关能力表现为一个人在社交场合的介入能力、表达能力、控制能力以及协调性等等。良好的公关能力需要良好的业务能力、知识水平予以支撑。一个企业的公关渠道是否畅通,不是凭借自己的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而是凭借女公关的酒量,这样的企业是不能让人信赖的企业。打这种歪主意的企业是没有出息的企业。

  还需要指出的是,招女公关要“酒量”,实质是将女性放在“玩偶”的位置,是对女性的歧视,也是对女性就业的误导,有关部门应禁止一些企业在用人问题上制定的类似用人规定。

稿源:红网 作者:杨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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