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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麦:治安最好不应成为公安人员加薪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00:13 红网

  广东省人大代表在近日分别视察了广州市天河、白云、越秀等区的治安情况。其中有代表认为,广州目前的治安状况是近五年来最好的,刑事案件及“两抢”、“两盗”案件的数量都呈明显下降势头,居民的安全感上升。更有代表认为,公安工作常常直接面临着危险,因而表示,将通过递交提案的形式,建议提高公安人员的待遇。(12月17日《南方都市报》)

  公安人员属国家公务员系列,其应享受的工资及生活待遇,都理当严格依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因为国家的公务员待遇标准,都已根据各类别地区的经济及生活标准、各行业领域的职业特点作出了硬性规定。那么,当其他领域的公务员的待遇尚无政策性调整的时候,则公安人员的待遇,也就没有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这,应该是国家工资制度的基本常识。

  诚然,广东省

人大代表拟建议提高公安人员的待遇,是以“公安工作常常直接面临危险”和“广州目前的治安状况是近五年来最好”为前提的。我们也得承认,公安工作确实既艰苦又危险;但是又不得不承认,不畏艰苦与危险本来就是对公安工作的职业要求,并且国家在制定待遇标准的时候,就已将这些非常因素一并考虑了进去——如若不信,可到公安部门去考察一番,就不难发现公安人员的经济及生活待遇构成,比普通公职人员“丰富”得多。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有人大代表居然把“广州目前的治安状况是近五年来最好”作为建议提高公安人员待遇的堂皇理由!“广州五年来最好”是啥概念?就是仅拿广州的治安状况作纵向比较,而避开与其它省市的优良治安状况作“参照”。假设过去广州的治安状况仅值50分,而现在改变到上升到可值60分或70分,这虽然也算“五年来最好”,可还剩下的40分或30分“问题治安”就该抹杀掉?退一步说,即便要以“治安状况最好”为由提高广州公安人员待遇,那也得把广州治安状况放到全国大环境中去比较,看看广州公安部门的治安工作究竟是做得好还是不好。仅以广州自身作纵向比较,得出的结论是片面甚至荒谬的!

  更关键的还在于,就算广州治安状况如人大代表估测的那样“五年来最好”,进而据说此就似乎有了“建议提高公安人员待遇”的理由。但在我看来,无论是纵向比较出来的“最好”,还是横向比较出来的“最好”,这都是公安部门的职责所在,更是公安工作应该追求并达到的目标,否则按规定就应该受到降低待遇的处罚。但按人大代表“五年来最好”的说法推演,在此之前的广州治安状况必然很糟,愈往以前就愈糟。那么试问:现在治安状况有了些许改观,便嚷着要给公安人员提高待遇,可以前因公安人员失职而导致治安状况很差的时候,又曾降低过公安人员的待遇了吗?还有,倘若今后广州的治安状况自回到恶劣状态,又该不该降低公安人员的待遇呢?因为根据

公务员的管理规则,惩罚“不作为”才是管理常态。

  因此说,把公安工作作得卓有成效、尽善尽美,乃公安部门及其警察的份内之责,而且只能做好不能做糟;在公安人员的待遇问题上,只能严格遵照国家政策办理,没任何理由独享额外待遇。如果要说“公安工作攸关待遇”,也只能对懒惰无为者、业绩平庸者降低标准,以示惩诫。而因为公安工作略有起色便提高公安人员待遇,不但不能有效地促进公安工作,反将助长公安人员的非份欲念和特权意识,甚至将重蹈“优厚待遇养懒人”的覆辙。

稿源:红网 作者:张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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