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俊:活死人墓的闹剧难道是场偶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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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00:44 新京报 | |||||||||
海南某公司与海南省定安县民政局合作开发定安福园,经营墓穴。许以6%的提成在当地招聘人员推销墓穴,套牢了众多投资客,致使后者血本无归,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见到什么墓穴,手里只是些没有具体位置的编号而已。(12月17日《新华每日电讯》) 在一个小小的县城里,在有限的消费水平下,开出两年后公司按原价回收,再按销售价格的20%加付增值红利等种种优厚回报清单,明眼人本该一看就疑窦丛丛,为何就吸引了
“定安县政府立项”,“省民政厅批准的海南省殡葬改革示范项目”,“与定安县民政局以合作方式建设和经营的永久性合法墓园”,“定安县民政局局长王朝栋常到泰天公司‘上班’”,还有标着“定安县民政局监制”字样的《定安福园墓穴使用权证》……在公司的宣传中,闪烁其间的“政府立项”、“示范项目”、“合法”字样,在“墓民”眼里,只怕就像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为上市公司背书保证一样振聋发聩。 在借用了公权图章后,如滚雪球般不断壮大的“墓民”队伍,见证了如痴如醉的发财梦想,也欣赏到了越来越“漂亮”的投资泡沫。在一场赤裸裸的敛财游戏之中,只看得见口若悬河的欺骗者,如待宰羔羊的赌徒,却鲜见警惕的监督者、冷静的劝阻者、负责的管理者,所有有效的控制手段和管理手段一时间内全都付之阙如了。公权力的缴械投降无疑释放出的是暗示、认同、鼓励乃至全盘放任的信息,由此看来,活死人墓的闹剧难道是场偶然? 而更令人不解的是墓穴的泡沫被击破后监管者的所作所为,或是避而不谈让记者去找公司的所谓售后服务部,或是直言诈骗抱怨当事人没报案,报了案又是一番“老总目前没有逃跑,还不能定他的诈骗罪”的表态,要么就向采访者承情公司也不容易,莫毁了一家好公司。且不说事发后看不到有关监管部门积极的作为,其有意无意的和稀泥态度更是让人难以苟同。 没有比公权力无原则的“贩卖”更可怕的事情了,如果监管者习惯了事前事后的纵容与逃避,贬值的将是公权的信用与尊严。 □唐俊(北京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