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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民:如果我碰到那个贿赂导师的女博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1:02 新华网

  据报道,有个从武汉到香港城市大学就读的25岁女博士生陈静,由于担心考试不能通过,12月6日,她给数学系出题教师戴晖辉送了1万港币,索要该门试题的题目和答案。经过考虑后,戴教授在数学系主任陪同下到香港廉政公署报案。12月14日,已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控的陈静被带往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并被廉政公署起诉。庭上,陈静承认自己“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的罪名。法院随机宣判陈静入狱半年,她用于行贿的1万元港币也被判充公。

  这个女博士真够愚昧的了,她很可能是以观察内地大学的眼光看香港的大学,也许是凭过去曾经得手的经历再来一次,很可惜,“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她这次彻底栽了,栽在香港的大学,栽在不贪财、不贪色的正派教授面前,栽在她看错了地方、用错了对象的“小聪明”,她不得不在监狱里“攻博”了。

  对这件事,估计会在内地大学引起一些思考。虽说不能从这一事例就简单地得出香港的大学比内地大学风清气正、香港的教授比内地的教授公道正派的结论,但我们应该反省内地大学存在的一些弊端,质疑某些教授的人品。内地有些大学的腐败现象确实触目惊心,有些教授已经堕落,且不说他们敢于透露试题、考试作弊,以考分谋财、以考分谋色,甚至把招生名额、大学学历和文凭也敢当商品卖,这方面的事实并不鲜见,媒体也多有报道,有些闹得对簿公堂,有些还闹出了人命,斯文扫地,丑态百出,令人唾弃。

  对内地大学的风气,对内地教授的人品,笔者了解情况不多,实在不敢妄加评论,不知道他们碰见这样的女博士如何对待,好在笔者也曾忝列过教授队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兼过十几年课,出过考试题包括考研试题,也碰见过拐弯抹角想“套题”的学生,但从没碰见过送钱买试题、买答案的。没想到,如今上竟然出了这个典型。

  我想,如果我今天仍在当教授并“有幸”碰见一个送钱买试题买答案的女博士,我将怎么办?前思后想,估计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不收钱也不卖题,把住这纪律和国法的神圣防线,也把住这做人的基本防线。对此我有充分的自信。但要我像香港戴晖辉教授那样去向纪检和司法机关举报,眼看着女博士身陷囹圄,我是不会的。倒不是可怜她,而是我怕人们以“另类”的眼光看我,怕被孤立,怕被嘲笑,以为我是“假正经”、“伪君子”,是“不食人间烟火”。何必呢?洁身自好罢了,也不去当那个廉政模范,那将成为众矢之的!抱这种态度的教授恐怕不少,也正是这种姑息迁就的态度“培养”了那些卑鄙的学生。在这方面,我们应该有勇气承认同香港以及国外一些著名大学教授的差距。

  另一种情况是收钱之后告之以试题和答案,互惠互利,实现“双赢”。这显然是违法乱纪,但我以为收钱有收钱的“理由”,卖题也有卖题的"理由":我不是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不是

公务员,手里也没掌握人、财、物大权,穷酸腐儒教书匠而已,反腐败反不到我头上,更谈不上触犯刑律,充其量是犯点错误、违犯纪律,谁奈我何?在这方面,我们同香港和国外著名大学也有差距,虽说按内地的法律出卖考题也属犯法,但在人们印象中,在查处的案件中,一般是高考试题容易出事,有谁重视一个女博士为了一门功课的考题向一个副教授行贿这样的“小事”?又有谁去认真办案、及时判决?而且还真把女博士关到牢里了。

  自然,笔者所说以上两种情况只是“如果”,但在这一个个“如果”后面,有道理要讲清,有事要办。要知道,行贿受贿等腐败现象无孔不入,大学也不是“真空地带”,博士、教授也不全都是正人君子。(李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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