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放:为什么我如此崇拜财富拥有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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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13:46 星辰在线 | |||||||||
几个月前,一个朋友突然上调了。原来是他“招商”了,一个亲戚到我们这儿投资150万。书记给他说机关单位任他选,想到那儿都可以。听说这并不是先例,沿海地区早就有类似做法了。 几天前,在外地的二哥让朋友捎回来点钱,他朋友打电话让我到饭店去拿。到那儿才发现他朋友是我们这儿都知道的一个“性工作者”。她和几个朋友在等我。之前,对这些
如此唐突的变化,让我一时左右为难。表现我的崇拜之情?还是死撑?就这样一顿饭在别扭中吃完了。出门后,才发现,外面停的“宝马”是她开来的。“宝马”彻底征服了我。虽然在回家的路上,我还在考虑为什么财富会有如此魅力?在财富面前我居然变得如此低三下四?而且是在这种财富面前?为什么我如此崇拜?不知道别人对财富是什么态度。财富,能给人带来什么,不可确定。但至少可以让人做到很多别人想做又不能做或根本做不成的事。 前些日子,河南省沁阳市给投资5000万的财富拥有者“超国民待遇”,包括娱乐场所消费不接受公安机关检查、车辆违法不罚款不扣证(重大交通事故除外)、子女入学自由择校、医院看病半价支付、风景区免收门票、配偶免费参观市政府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等。 看来,不独我,我们这儿对财富是那种态度。财富面前低头,难道已经成了整个国家的习惯?这个我不确定。但是,我找到了我对二哥那个朋友莫名崇拜的原因了。 沁阳市开出“超国民待遇”,表明在财富面前所谓法制原则,所谓道德素养都不再是必须的,或者说是,这些都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只要有财富。虽然,拥有绝对财富者在我们这个社会还是相对较少的,“超国民们”在非“超国民”中形成的社会秩序、法制准则、道德诉求里横冲直撞,会严重挫伤后者们的秩序、法制、道德之类基本观念,会严重冲击社会的正常化。 没了是非观念,没了秩序之类概念,崇拜财富自然正常不过。难道在道德先行,法制先行,秩序先行的社会中,会允许会给财富以特权吗?法制、秩序、道德,作为社会基本组成元素,要形成,需要较长时间,而且不一定理想。但要破坏,则就容易多了。如果把公民素质的成型,道德观念的确立,社会秩序规范等成本算在其中的话,显然区区5000万是不够的。 遗憾的是,在我,几千元就够了,在我们这儿,150万就够了,在沁阳,5000万就够了。要命的地方不在这儿。 有限的资本就能够颠覆一人,一地,一政府的道德法制秩序之类,只能说明我们的这些社会元素脆弱的要命。不仅仅一人,一地,一政府要反省,更值得反省的是我们这个社会要形成什么的道德观念,需要什么样的法制化,确立什么的社会秩序。 即,在财富面前,至少应该区别什么的财富之后才崇拜之类;在权利面前,至少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代价的给予另外一些人;在公权力的使用上,至少不能随便滥用这种权力以帮助某一群体攫取更多私利之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