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评论 > 正文

鲁宁:国企利润充社保,政府好歹认了常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5日09:49 南方报业网

  本月19日,国资大管家李荣融放话,国资委坚决支持把部分国企的收益(利润)转为社保基金。这个表态受到社会舆论普遍欢迎,在我眼里,它说明政府总算认同了一条国企利润处置的常识,并愿意按常识进行操作。

  说到央企利润充实社保基金的合理性,还得先讲点市场经济常识。除中国、越南、古巴等极个别国家,国企无论级别高低都是没有上缴利润一说的,其前提是,市场经济国家之
所以仍要兴办少量国企,不是让它与民争利,以及所谓实现国有资产增值,而是要弥补市场本身的固有缺陷,替政府提供市场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鉴于上述少量国企存在的理由及约束条件,外国政府对国企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薪酬所需资金实行财政包干,国企既不准上市,也不得对高管们给予最近宝钢式的“股权激励”或MBO什么的特权。

  中国就不一样了。从1984年起步至今,22年来国企产权改革羞羞答答、偷偷摸摸、磕磕碰碰,该退不退、垄断加剧、与民争利。一开始放权让利只缴税,用22年绕了个圈,今天重新回头缴利润……

  就事论事地说,央企属全民所有,从法理上讲,利润得归全体人民共同享有。无疑,在现有情形下,拿这笔利润哪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去充实归中央调控的

社保基金,属于相对比较公平、比较可行的去处,也是能被大多数所有者接受的。还有,尽管社保基金因为缺乏宪政制度保障而同样存在被腐败掉的风险(譬如上海“社保大案”),但相较于把国企利润用于项目投资或
资本市场
风险投资,存在的大量“跑、冒、滴、漏、渎、贪、截”现象终究要少许多。

  央企利润充实中央社保基金后,随之而来的问题于地方有两个:一、地方国企理论上也是全民资产,其利润也该归全民而不是“地方的人民”享有。将利润充实地方社保基金后,其所有者收益权就发生了紊乱。二、不同地区被保留下来的国企有多有少,盈利能力大不同。地区之间贫富不均势必再添“新品种”。当然,这是“技术层面的矛盾”……

     稿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鲁宁,原刊于《中国保险报》,本报有删节)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