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余恨:下岗工人扎汽车轮胎是非法仇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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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01:16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 |||||||||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所以,出现个别行为极端的人,并不令人奇怪。据报道,4年间,59岁的北京男子秘某因嫉妒别人有钱,在东城区各胡同内不断扎破他人汽车轮胎,自称扎轮胎已经上瘾,民警初步统计总数达100余辆。最终,他被一名车主架设的夜视录像设备逮了现行。(《新京报》12月28日) 这位秘某受到法律的惩罚自是必然,但他这一怪异、“非常”的行为,却被媒体放大
如果追溯起来,“仇富”这个现象是早就存在的,非独中国社会进入转型期后,因贫富差距拉大才冒出头来的。不客气地说,“仇富”是一种国人的劣根。所谓“恨人富,巴人穷,看人发财眼发红”,说到底,是一种嫉妒心理在作祟,当然从“妒”到“仇”,也就是一步之遥了,只要哪个神经短了路,遇到点儿什么挫折和不公,这个“恶向胆边生”很容易就暴发出来,这是不用举例就能说明的常识。我们这个社会现在确实存在着社会不公,也确实存在着似乎越来越大的贫富差距,这确乎会产生一种正常的心理不平衡心理,不平衡的心理充其量是一种亚健康心理。这也没什么,人无事事好,花无百日圆,我们谁能不遇到点破事,谁能没有点儿不平衡呢?但如果非得让这种不平衡上升到“仇”的临界高度,恐怕就有些危险。 下岗工人万万千,下岗之后有些牢骚、不满的人恐怕也有千千万,但像心理变态的秘某这样,专干损人不利已的缺德事情的,恐怕也是极少数的另类,不然也不能成其为“新闻”了。准确地说,这个秘某的行为,确是“变态”,如果非得上升到“仇富”,并且想极力将其客观上的变态以主观的方式圈入“仇富”一族,恐怕我们在导向上就犯了错。别的不说,现在汽车消费,已经渐趋普及,由于工作和生活的需要以车代步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先富一群,但也不少是跟我们一样的普通百姓,他们甚至是以按揭的方式硬着头皮买车的,所以,扎他们的车胎,是仇的哪门子富呢?放纵自己的不满,以缺德的方式来发泄,这只是不健康心理的外显,结果只能是害人更害已:大半夜地起来扎人家车胎,趁这时间起早捡点破烂也具有点儿“建设性”,所以不能助长这种心理,更不能据此无端无原则地表示廉价的甚至纵容性的同情。 变态就是变态,这种心理疾病需要医治。“仇富”心理不能说没有,但也不能随意上纲上线,将一些不健康的妒恨,也上升到“政治”意义上的仇富上去。媒体在报道此类新闻时,要有所克制,更不能为了吸引眼球而故意设置议程,客观上“强化”这种社会情绪,让这种不健康的情绪“合法、合理”起来,到头来,这种破坏性的情绪则会冲破理智和规则的堤坝,伤害社会,伤及自身。 当然,社会千差万别,社会分层客观存在,当今我国社会群体之间的贫富差距过大已经是客观现实,非直接利益冲突的存在也是一种社会不满情绪的反映。不过,“均贫富”的思想肯定已不足取,虽然为富不仁犹不可恕,对先富一族的“原罪”追究是当前的舆论热点。如果从构建当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首先应当从治理产生“仇富”心态的土壤开始,先从“先富者”着手,使其守法、负责。其次就是采取相应政策,改善和完善分配制度,逐步缩小贫富差距。这些,正是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出发点。在这种前提和背景下,也要防止有意和无意的“仇富”情绪的蔓延和扩大,这是需要实事求是态度和值得高度关切的大问题。 ■肖余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