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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平子:不好管别人家事是极端自私心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1日13:36 星辰在线

  据广州日报报道,本月28日,广东佛山南海区罗村富安花园小区发生一起灭门惨案,一家五口被人残忍杀害。看这条新闻时,我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细节,就是案发时死者的邻居曾察觉到了非常异常的情况。按报纸上的说法是:“据楼下401室的彭先生回忆说,当晚凌晨1时许,听到楼上传来‘不要打妈妈,会打死的!’的哭叫声,他们认为是两公婆吵架,没有去理会。”看到这里,我不禁有些扼腕顿足、痛心疾首:这可是又一桩在“不好管别人家事”落后意识下发生的命案呵!而这样的事,我们何止听说一两回?

  我实在弄不明白,那位赵先生一家何能如此“心安理得”地以“认为是两公婆吵架”的理由就回避了自己的责任。都凌晨一点多了,人家小孩子都已经哭喊到“会死人的”了,他居然还那么无动于衷?即使他没有警觉到是有人在故意杀人,就是两口子真闹到“要死人”的地步了,也应该出面管一管啊。遗憾的是,这位赵先生跟绝大多数人一样,在“不好管别人家事”传统意识的支配下,眼睁睁地“看”着五条人命惨死在了歹徒的刀下。

  “不管别人家事”是我们国人一种典型的民族心理,也是一种十分落后的封建的社会道德伦理。可以说,在我们中国人的伦理观念中,家庭是绝对的中心,围绕这个中心,两千多年已经形成了一套十分具体和严谨的行为规范,而这些规范甚至都可以不受其他社会制度的约束。因此,在我们中国人看来,别人的家事是最说不清的,也是最不好加以介入、干涉甚至是评说的,所谓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清官难断家务事”。而正因为这种落后意识深植于每一个人心中,变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所以,像“家庭暴力”、“婚内强奸”这样的违法行为在我国长期得不到有效禁止,男人打老婆、父母打孩子也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有时,两口子在大街上打架,都打得皮开肉绽遍体鳞伤了都没人出面制止。何况现在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楼上楼下左邻右舍都互不来往,“对面不相识”,对于别人的家事就更不说管了,就是出现了像佛山南海区罗村富安花园小区灭门案那样的异常动静,大家也会把它看成是一场“家事”而弃之不管。可见,这种“不好管别人家事”思想的毒害和危害有多深!

  很显然,在本质上,“不管别人家事”的思想是一种自私自利的小农意识,也是一种毫无社会责任感的看客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和法制的健全,这种落后的道德意识已经远不能适应社会文明的发展要求,与人本化的社会环境也极不协调,因此,“不管别人家事”的传统意识应该及早摒弃和消除,只要是侵害人权的行为,无论是家庭还是社会的,我们都应该出手相助,“路见不平一声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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