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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坤:雇主不管了,那就找法律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5日10:50 南方报业网

  文/周志坤

  20天前的一个晚上,莉莉在单位宿舍楼里洗澡时,因煤气中毒导致深度昏迷,被送往珠江医院治疗,至今仍未苏醒,只能依靠呼吸器维持微弱的生命。事发后,莉莉雇主——创业集团下属的天源第八创业布行老板王爱军,先后分两次共支付了11000元医疗费,留下一句“我不管了,你们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后,就消失了。

  从情感、道义上来说,王爱军的这种语言、行为选择,与当代中国的多数中小企业主面对类似问题时毫无二致,似乎显得冷漠而无情。但同时,这又是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作为雇主,王似乎是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既不过多承担责任,也不逃避责任,从而使自己从纠纷中脱离出来,全心从事商贸活动。或许正是出于此种考虑,才会有雇主于12月16日中午在公司开会,禁止员工到医院探视;才出现了“16日之后,莉莉的同事和老板都不见了踪影”的奇怪局面。

  无疑,这是一种极端而不近人情的做法,令人不得不生气。然而,在这个越来越趋向法治的现代社会,依靠传统的人情关系已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已有近200名同行自发为莉莉捐款筹集了10万多的治疗费,这或许能缓一时燃眉之急,但并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更进一步地说,如果不能合理划分双方责任,即使王爱军拿出巨款来为莉莉治病,也不能说是合乎法理的解决。要达到根本的解决,当事方就应静下心来,通过法律途径来明确责任归属。作为经营管理者,王爱军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生活条件,以保障雇员的生命健康不受侵害。就此而言,王有没有提供安全的

热水器,洗浴场所有没有便利的通风条件,在法律上均十分重要,都应以合法手段加以深究。

  在政府监管并非十分有力的情况下,为了应对可能的司法制裁,中小企业主往往会通过包括转移厂房、改造职工宿舍等许多措施规避惩罚。莉莉所在的企业会不会这样呢?对莉莉家属来说,下一步更迫切而需要做的恐怕是,向司法部门请求调查事故责任。对政府部门来说,则应以这个令人叹息的悲剧为契机,展开对厂房、工人宿舍安全条件的检查,防止有人成为下一个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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